《我家后门能到明末》 第六章:孙传庭孙阎王 免费试读
孙杰猛然将旁边的火堆踩灭,一丁点痕迹都没有留下。
“什么声音?好像是马叫声?”
孙杰匍匐在石碑上,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
“饶命啊!”
不远处,刚才那个俘虏又开始叫唤。
赵大顶的眼睛中闪过一丝厉光,随后猫着腰,手持唐横刀悄咪咪的过去。
“嗯哼!”
一声闷响过后,赵大顶又提着刀过来。
“解决了?”陈虎问道。
赵大顶点点头,“半拉脑袋都被俺弄断了!”
陈虎点了点头,不再言语。
“噔噔噔!”
黑夜中又有马蹄声传来,听起来有些模糊。
“大人,听声音,距离咱们不远了。咱们还是先躲躲!”陈虎凑到陈松旁边,冷静的说道。
孙杰自然不会拒绝陈虎的做法,毕竟是身经百战的老卒,面对危险时,肯定要比自己这种雏鸡好得多。
“老二,你探查前面,老三,你侦查后面,我保护着大人!”
陈虎有条不紊的指挥着赵大顶和梁五。
孙杰没有节外生枝,在陈虎的保护下,朝着远去逃遁。
梁五在陈虎保护着孙杰走后,在这里停留了一段时间。
将这里的痕迹全都抹除之后,这才悄咪咪的离开。
“追!那伙人就在前面,快追!”
远处有马蹄声和嘈杂的脚步声传来,相伴而来的还有十几个火把。
不多时,五十多个手持武器的壮汉,出现在刚才的战场上。
黑夜当中,雾气夹杂着血腥气味粘的发腻,令人心中发潮。
一个骑着战马的百户官从战马上跳下,来到了这些尸体前方。
只一眼,百户便将腰间的腰刀抽了出来,同时看向周围的那些士兵,“警戒四周,防止敌人突袭!”
这伙贼人是百户负责追击的,眼看着就要追上,现在却全都成了冰冷的尸体。
“黑夜当中,贼人突然被杀,追击这伙贼人的官军只有我一家,恐怕,遇到了黑吃黑!”
百户皱起了眉头,旁边的一个士兵,举着火把,将这些尸体照亮。
这些尸体的死状很惨,有相当一部分是被拦腰斩断或者被人斜劈成两半。
就算留有全尸的尸体,也基本上都是一招毙命。
那些伤口,基本上集中在要害处,没有多余的手续。
“这种霸道的杀伐之术,恐怕只有那些常年老卒才能使出。
而且,他们所使用的武器势必精良。不然,没法将人一刀劈成两半。
袭杀之人绝非普通人,寻常贼人,武器耍的尚不利索,何来此等技艺?
来者,究竟是谁?!”
百户站直了身子,一脸谨慎的看着四周。
一个手下凑到百户面前,问道:“大人,这伙贼人被人袭杀,那咱们接下来该怎么办?要不要追击袭杀之人?!”
百户非常冷静的摇了摇头,“不可,袭杀之人很可能是精兵悍卒,非常人可以对付。
咱们追杀的这伙贼人数量虽然不多,可从咱们发现他们的踪迹到现在,没过去多少时辰。在这么短的时间之内,将这些贼人袭杀至此,袭杀之人,数量不会太少。
现在敌情未明,加之深夜,不清楚袭杀之人来历,万一为敌,势必会被敌人分而袭之。此事诡异无常,不可轻举妄动!”
看了看四周,黑夜之下,雾气开始加重,弥漫在空气中浓重的血腥味,让百户不得不冷静。
“传我军令,所有兵丁,守在原地,不准远去,不准随意走动。并将此事报给大人,等候大人前来!”百户下令道。
几分钟后,马蹄声又响了起来。
两个骑士骑着战马,朝着西安府方向不断狂奔。
......
月落至地平线下,日升于东方天空。
一杆“孙”字大旗,在晨风中猎猎作响。
一个穿着铁甲的中年人,骑着战马,在一队人数大约为五十人左右的骑兵队伍拱卫之下,朝着这边而来。
来将正是如今的陕西巡抚孙传庭。
孙传庭,容貌甚伟,仪表魁伟,身高八尺,能左右骑射,武艺绝伦,代州振武卫人。
他的九世祖孙成,是洪武时期振武卫百户,祖上都是悍勇猛将。
从他六世祖孙凤开始,鼓励子孙后世学文。
虽说孙家后来也中过几个举人,但骨子里的悍勇还在,家传的武学依然日常操练。
军镇之人,民风彪悍,性格豪爽,武艺超群。
和那些普通文官不同,孙传庭乃是一个武艺绝伦,身材高大的山西大汉。
“吁!”
孙传庭拽住手中马缰绳,停在了那处战场前。
跳下战马,孙传庭龙行虎步,行至战场前。
战场上的那些尸体,百户官一个没动,全都保持原样。
“大人,这就是那些尸体,还请大人过目!”
百户指着这些尸体,看向孙传庭,“大人,事情是这样的......”
百户将昨天晚上的事情,原原本本的说了一遍,说到最后时,又补充道:“大人,当时天色已晚,下官见这些尸体死状诡异,所以没有让手下追击!”
“没有让士兵追击是好的,夜色深沉,突然遇到这种事情,谨慎一些总没有错!”
没有那些文官的忌讳,孙传庭直接蹲在这些尸体前,毫不嫌脏,直接上手翻看。
一刻钟后,孙传庭将手上的污垢在地上蹭了蹭,站起,沉声道:“尸体不是被一刀两断就是一击毙命,这是行伍老卒的看家本事。
当年本官在代州振武卫时,也只有那些常年出关和鞑子拼杀的老卒才能做到如此地步,来者不是寻常人!
尸体伤口齐整,整齐严密,一刀便是两断。能将人一刀两断的武器,定为百炼精钢。我军中不曾有如此宝刀!”
“大人,此事,会不会是这样的?”
一个带着川音、穿着黑色铁甲的粗糙汉子从孙传庭身后走出,也开始翻看这些尸体。
此人便是孙传庭的副将,名叫罗尚文。
罗尚文,四川叙州府人,本为四川将领,后来得罪了杨嗣昌,被杨嗣昌参劾,崇祯令他戴罪立功。
当时群贼寇西安,曹文诏战没,奉洪承畴之命救援。后奉孙传庭命突袭商雒,斩流寇首领整齐王张胖子。
此人是个战功赫赫,能力出众的战将。
“大人,会不会是高贼残存的老营人马?据说,高贼的老营人马乃是他的保命手段,会不会是高贼的老营所为?!”
罗尚文站了起来,脸上多了不少狐疑。
他说的这话,他自己都不相信,可眼前的尸体实在诡异,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解释。
“高贼?老营?他所谓的老营,早就被本官打得七零八落。
呵呵,不是本官看不起他,一伙土匪罢了,不事生产之辈,不懂训练之徒。若是他们能训练出如此凶悍之徒,本官何以击败他?
更别说这种精悍无比的武器了!”孙传庭摇了摇头,否定了罗尚文的这个说法。
“标下也觉得这个说法荒唐,可实在想不到还有什么原因。”罗尚文无奈的摇了摇头。
孙传庭一时之间也没有了主意,来到陕西这么久,他几乎将流窜在陕西的贼兵摸得差不多了。
各家的人数、武器装备,以及大体实力,都有了粗略的了解,没听说哪家有如此精悍的士兵和精良的武器。
“大人,有发现!”
一道惊呼声响起,一个兵丁从远处而来。
兵丁的背后,正是孙杰当时露宿的荒坟。
兵丁来到孙传庭面前,抱拳道:“大人,前方有一处荒坟,荒坟边上不远处有一具尸体。尸体生前应该被审问过,身上满是伤痕。荒坟处那里,好像有人来过的痕迹!”
“好像?军中军规不知道吗?是就是,不是就不是,哪里来的好像?”罗尚文呵斥道。
孙传庭治军甚严,有着严厉的规章制度,尤其是在军情军报上,不准出现大概、好像、貌似等词。
“带本官过去看看!”
孙传庭没有纠结这些,直接对着那个兵丁说道。
兵丁急忙带着孙传庭朝着荒坟那里走去。
周围的兵丁,拱卫着孙传庭,朝着荒坟而去。
来到荒坟边上,孙传庭首先发现了那具被赵大顶弄死的尸体。
这尸体的衣着打扮和刚才的那伙尸体差不多,应该是一伙的。
致命伤是在脖颈处,一刀封喉,半个脖子都快被割下来了。
伤口很齐整,没有任何茬口。
孙传庭将手上的血污在地上蹭了蹭,站了起来,皱眉道:“伤口非常齐整,没有一丁点的茬口,武器精良无比,和刚才的情况几乎一样!”
回过神来,孙传庭又在那个兵丁的带领下,来到了孙杰当时睡觉的石碑那里。
这里的痕迹之前已经被梁五清扫的差不多了,看上去就像是没人来过一样。
但是,凡事都会留下蛛丝马迹。
孙传庭在军镇长大,常年和兵事打交道,懂得的兵事,异常渊厚。
梁五伪装过的痕迹能骗得了其他人,可却骗不了他。
“呵呵,怪不得说是好像有人来过。今天站在这里的是其他人,或许真的会被骗过去,可遇到了本官,呵呵!”
孙传庭冷笑着,脸上满是自信。
“此处有人来过,而且还被人故意隐藏了痕迹。使用的手法,乃是边军当中最常见的手法。这种手法,本官小时候,在军镇兵卒那里领教过。
看来,来人,定然和边军有关。不过,最近朝廷并没有征调边军。近几年,边军颓败的厉害,大部分兵卒做了逃兵。
高贼去岁兵败,虽贼中有不少逃卒,可数量有限。被杀的这伙贼人,身上没有一丁点财物,被杀之后,也没有被人翻找的迹象,由此可见,杀人者并不图财。
估计应该是这伙人发现了什么,然后被杀人灭口?
不图财,被虐杀,隐藏的痕迹,边军的杀伐之术......”
孙传庭捋着下巴上的胡子,目光开始深邃。
“若是本官猜的没错的话,杀这些贼兵的人,应该是边军的逃卒。朝廷九边重镇,延绥镇距离此处最近,来者,应该是延绥镇的逃卒。
不过,一伙逃卒,为什么会来这里?边军,逃卒?”
不愧是大名鼎鼎的孙传庭,他很快就将事情分析的七七八八,只是,他还是想不明白这里面的原因。
根据他的经验来看,要是边军出了逃卒,除了那些从贼的之外,大部分会隐瞒自己的身份。
就算万不得已而杀人,也会隐藏杀人的手法,而不像是这般,直接将尸体暴露在外,毫不遮掩。
“边军造反?不像,往年边军作乱,只是为了军饷,主要以闹事为主,什么事都是在明面上,而不会是今天这样。
既然不是造反,那又是为何?从贼?周边的贼子被我摸得差不多了,没听说哪家有如此厉害的人物。”
孙传庭进入了死胡同,实在是不理解这里面的原因。
想了大半天,实在想不明白,索性不再去想。
看向身边的罗尚文,命令道:“传本官军令,今天之事,不准外传,违者军法处置。
将那几具尸体就地掩埋,同时派遣夜不收,以此地为中心,方圆五十里之内,严密搜索,什么都不要放过。对了,着重搜查北边。南边是西安府,是重兵把守之地,稍有风吹草动便可知晓。
这伙人只要不是蠢货,就不会大大咧咧的去西安府!”
......
孙杰被陈虎背着,在关中平原上不断的狂奔。
他们的目标,正是南边的西安府。
孙杰并不知道自己这些人的所作所为会引起孙传庭如此重视,他只是为了自己心中最初的那个想法从而去西安府。没想到,却是歪打正着。
孙杰本来是自己跑的,可跑了一阵,实在跑不动了,在陈虎的再三要求之下,才同意被陈虎背着。
别说,陈虎虽然瘦,但跑步的本事确实厉害。
他让赵大顶和梁五将他的那把陌刀拿着,他背着孙杰狂奔在地上,速度一点也不慢。
“你这跑步的本事,倒是厉害啊!”陈虎背上的孙杰,开口说道。
“大人,当年萨尔浒兵败时,小人是一路从萨尔浒跑回延绥镇的。这可是保命的本事,当然厉害了。
当年我从军时,我爹就说过,当兵吃皇粮,最重要的不是杀敌的本事,而是保命的本事。要是命都保不住,立下再多的功劳也是白费,也只是便宜了别人。
我的这两个兄弟,当年和我一起从萨尔浒跑回来。说句难听的,只要我们哥三想逃命,寻常人别想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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