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少爷被拆穿身份后,带着妻女逆袭人生》 第1章 宋晨 免费试读
“宋晨!大过年的你跑到这来号什么丧!”
“我告诉你,当初你生下来的时候,就该把你沉在尿桶里淹死你,也免得我弟弟在那穷山沟里受了这么多年苦!”
“你一个天生就该吃糠咽菜的泥腿子,这些年在我们家过着骗来的少爷日子,没打死你,算是我们王家仁义!”
宋晨手脚蜷缩的躺在地上,只觉得浑身冰寒。
他微微抽动手指,麻木混着开裂的冻疮,像是有人重重踩在他身上,五脏六腑被压在一起,让他喘不过气来。
一声声咒骂钻进耳朵里,这声音对他来说,有些熟悉。
可他不是冻死在山里了吗?
难不成见了阎王爷,还要挨骂?
宋晨不再挣扎,平躺在地上,任由片片鹅毛大的雪花落在身上。
他闭上眼睛,感受着一股股从地面钻进身体里的寒气,这么冷的天,真像他死的时候啊。
躺了很久,耳边的咒骂,却一刻不停。
宋晨这才慢慢睁开眼睛,只见大红灯笼高高挂在门檐上,将周围一片雪地都照的通红。
地上还残留着几根二踢脚的碎屑,空气中的硝烟味还没散去。
大门上贴着两个硕大的倒福字,影影绰绰的还能看见栅栏上挂着一串串辣椒苞米,只是都盖着一层厚厚的雪。
灯笼下站着一个女人,穿着碎花棉袄,披着军大衣,双手插在袖子里,显然是站的时间久了,冻得直跺脚,来回在原地抖腿,只是嘴巴一直不停,骂人像吃嘎嘣豆似的。
宋晨抽了一口气,冰寒的冷空气猛然灌进肺里,呛的他咳嗽起来,咳咳咳,声音大的像要把肺咳出来。
冻僵的脑子渐渐回温,慢慢看清了红灯笼下的景象。
这地方,他再熟悉不过了。
用带着青紫斑痕的手抓了一把雪蹭在脸上,冻得一个激灵。
雪被脸上的温度化开,冷风一吹,不及淌到下巴上又冻成一颗冰晶,颤颤巍巍的挂在皲裂的皮肤上,睫毛上,和领口皱巴巴的衣料上。
这次他真的看清楚了。
这双手虽然冻的不成样子,但比他记忆里那双烂出骨头的模样好了太多。
宋晨的视线被灯晃花了,可他记得啊,记得那踩着门槛子的女人,和她身后的那几个人,不正是他叫了二十几年爹娘的王白山一家子!
“哈!哈,哈哈哈哈……”
宋晨低低的笑起来,看着自己的手无比兴奋又激动的笑着。
“天不绝我,天不绝我啊!”
想他宋晨,被撵出王家之后,浑浑噩噩的过了一辈子。
最后大雪封山将他活活饿死在山里面,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没想到,那场雪没要了他的命,反倒是天降祥瑞,让他重生到了1979年!
他刚刚被王家人人人喊打,拆穿了他假少爷的身份,扫地出门的这一年。
妻子还活着,孩子也还在……
他那亲生的父母,也还未垂垂老矣!
一切都刚刚好,一切都还来得及!
他叫宋晨,本名王晨,曾经是吉康县唯一的万元户王白石家的小儿子。
他的童年,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
从小喝着商店奶粉长大,两个姐姐一周都捞不着一个的鸡蛋,他每天睁眼就能吃一个,还有一个扔着玩。
直到他二十二岁那一年,王家门外一个衣衫褴褛的野小子惊天一跪,将他彻底跪出了王家大门。
宋晨到现在还能记得,那人泥水糊了半张脸,口口声声说自己是王家真正的孩子,长大以后自己找了回来。
原本宋晨不信,但当那人用烂袖子一点点擦掉脸上的泥,露出一双眼睛的时候,跟王家两个姐姐的丹凤眼如出一辙,谁看了都要说是亲姐弟。
他娘,不,应该说是他原本的娘李桂梅,当时就搂着那人哭嚎起来,一声儿啊,一声肉啊,哭的震天响。
宋晨耳膜被震的生疼,眼前天旋地转。
他听着那个人哭诉这二十二年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
住的房子又塌梁又漏雨,春季下田干活,冬天进山打猎,还被狼追着跑过。
但宋晨现在觉得自己才是那个被狼追着跑的人。
“爹啊!我是你亲身骨肉啊!你把我丢在外面吃了二十二年的苦头,现在我找回来了,你不能不认我啊!”
“爹啊娘啊!我是你们儿子啊!”
一声声哭喊彻底击碎了王白山和李桂梅的心防。
“这是我儿子,你看看这鼻子眼,跟大丫二丫长得一样!”
“这就是我肠子里爬出来的肉啊!”李桂梅一边哭的声嘶力竭,一边狠狠瞪向傻站着的宋晨。
他完全傻了,手里捏着的鸡蛋,跟着一颗心轰的一声砸在地上,四分五裂。
哭闹之后,他从金凤凰变成野山鸡。
而那个衣衫褴褛的叫花子,成了新一任人人称羡的王家少爷。
野山鸡被扫地出门……
他在众人的嘲笑和指指点点中滚回了二沟村。
没有了大院子,只有一间塌着梁倒着厦的破房子,宋晨还记得,那时候的自己,终日呆呆愣愣握着锄头下田挣工分。
太阳晒着脊梁骨一层层蜕皮,掌心被磨出血泡,血泡破了又长,最后变成一层厚厚的老茧。
原本修剪干净的指甲有了再也洗不掉的泥垢。
吃到发腻的煮鸡蛋变成难以下咽的棒子面。
裁剪整齐的背带裤呢子衣,变成短了一截的棉裤。
这裤子沾了水就沉甸甸的往下坠,遇上极寒的冬天,就会硬邦邦的箍在腿上,像两根粗壮的冰溜子。
然后他就像所有的农村人一样,娶妻,生子,过着乏味又食不下咽的生活,日复一日活在怨恨和迷惑之中。
他怎么能不怨恨呢!
当了二十二年吃精细粮的富家少爷,走到哪都是全县众星捧月的人物,突然跌进了泥土了,再也爬不起来。
可如果他从最开始,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是在地里刨食靠天吃饭的命也就算了,他绝不会生出这些野草一样疯长的心思。
可分明不是这样的。
他吃过白米饭,知道大米有多甜。
他穿过暖和合体的衣裳,知道那有多幸福。
他走过最平整的道路,知道沥青被阳光晒了以后是什么味道。
但离开王家之后呢?
他每一天闻着的都是鸡粪牛粪的味,熏的他整日看着村口淌眼泪。
明明是当年生孩子的时候大人抱错了,又不是他的错,这些苦凭什么要他来受。
这样的念头从他踩进泥地的那天就在想。
终于有一次,在生产队长指着鼻子骂他光吃饭不干活的时候,绷不住了。
他跌跌撞撞的跑回县城,想要回去好好问一问,难道二十二年朝夕相处的感情都是假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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