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31 16:29:07 分类:穿越重生 来源:不可能的世界 作者:悠然酿蜜 主角:顾时黎盛雪年
顾时黎早想好了名字,说:“我叫黎语。”
关系好的朋友爱喊他石头或者鲤鱼,化名干脆取后头那个外号,比较熟悉不容易出错。
盛雪年跟着自我介绍:“我叫盛雪年,我出生那年下好大一场雪。”
说罢他懊恼起来,黎语肯定知道他的姓名,哪里用得着他再自我介绍?大雪的事也不该说,万一问起他的身世……
顾时黎当然不会戳徒弟伤口,努力夸夸夸:“那天一定银装素裹很好看。”
盛雪年一愣。
顾时黎接着夸:“我听说凡间很热闹,充满烟火气,可惜从来没去过。”
“嗯,是很好玩。”盛雪年终于找到比黎语厉害的地方,认真回想起来,“花船上总有美人唱曲儿,书楼讲得故事也都很有趣,草市可热闹啦,还有花灯节……”
两个少年说着说着,就都坐到了床上,说到兴起处,盛雪年手舞足蹈:“……最后那王爷一掷千金,才终于买下那花魁一夜!”
花船上他是小僮儿,书楼是偷偷去听的,草市没机会闲逛,花灯节也只去了一次,唯有这花魁出阁的盛典每三年他都能见识一次,至今难忘,也至今羡慕。
“要是我也能……”盛雪年骤然停住。
顾时黎:“怎么了?”
盛雪年咽下做花魁的愿望,勉强笑道:“要是我也能做那一掷千金之人就好了。”
顾时黎眨了眨眼睛,随后弯成月牙,指指盛雪年手里不自觉揉来揉去的绣袋:“你现在就能啊,一灵石就能换千金。”
盛雪年低头看看绣袋,抬头看顾时黎,声音都发颤:“千金?”
他攥着绣袋,心里哆哆嗦嗦地想:够了够了,哪怕我做十辈子花魁也赚不到这么钱!
顾时黎看他高兴,恨不得把自己储物袋里的灵石都送出去,迫于现在是“黎语”才堪堪忍住,慈祥地看着盛雪年翻来覆去把玩灵石和剑。
把储物袋里那点东西清点好几遍,盛雪年才想起正事,握着木剑说:“咱们去练剑吧。”
师尊给了那么多钱,他可得努力些。
“好,”顾时黎笑容更慈祥了,“雪年哥哥真勤奋,当属我辈楷模!”
盛雪年被他夸得脸红,忍不住想,如果黎语是在花坊里,肯定也有人愿意为他一掷千金。
转而又想,他与黎语都太嫩了些,如果是师尊进花坊,那就不止是一掷千金的事了,即便是他这种吝啬鬼也会想花钱操上一操甚至花钱**的。
正胡思乱想,忽有当门一剑袭来。
小少年意气风发,褪出方才的软嫩,脸色严肃起来:“雪年哥哥小心,我虽年幼,却是三岁就开始练剑,真人说让我做你的磨剑石,三月内磨出剑法雏形!”
盛雪年连忙抬剑去挡,刚开始还好,后面那剑招越来越快,不免手忙脚乱起来,对手却游刃有余。
又一招直冲面门,盛雪年吓得闭上眼睛后退两步,剑也掉到了地上,脸色煞白道:“我、我不行的,我没这个天赋……”
顾时黎连忙哄他:“虽接招很不熟练,但第一次对战能坚持到现在,已经很厉害了。”
盛雪年苦笑,“弟弟莫哄我,我自己什么样子我还不知道么?”
顾时黎皱眉:“可你就是很厉害啊。”
他可爱的小脸上尽是苦恼:“我练剑已有数年,跟哥哥对战算是欺负人,哥哥要是为此妄自菲薄,我可怎么跟真人交代?”
唉,忘记徒弟容易自卑了,早知道应该再多放点水。
他想了想,忽然拉住盛雪年的手,说:“走,咱们比后山,到时候你就知道你有多厉害了!”
灼雪峰只峰顶常年积雪不化,中下方位是茂盛的深林,偶尔雪白的兔子穿行其中,竟近乎一人般巨大,通红的眼睛闪烁着骇人的光芒。
盛雪年后退两步,脸色僵硬:“该不会……”
顾时黎握拳给他加油:“你可以!”
我不可以!
盛雪年看着那狰狞的大兔子,腿都软了,恨不得后退几步赶紧逃,甚至怀疑黎语是想让他死。
顾时黎:“这些兔子能换灵石,一只约莫十下品灵石。”
十下品灵石……一万两黄金?!
盛雪年的眼神顿时变了。
他腰不疼了腿不软了,整个人都精神了,二话不说朝兔子飞奔而去,挥剑一斩——
理所当然斩了个空,兔子叽鸣一声,朝他冲撞过来。
但兔子再快也比不上黎语刚才喂招时的速度,进阶之后他速度就快了不少,有金钱作为动力,他更是快出了残影。
半晌之后,盛雪年浑身是血地拖着看不出原型的兔子回来,兴奋得双眼发亮:“真能换十个灵石?”
他本就生得漂亮,这样也不让人觉得肮脏,反而有种摄人心魂的艳丽之感。
顾时黎答:“能……”
盛雪年眼神更亮了。
顾时黎:“但这个皮毛太碎,卖不出好价钱。”
盛雪年眉头一皱,看看兔子,霎时心疼起来,只恨方才下手太重,没给兔子留个全尸。
顾时黎指向林中:“里面还有。”
盛雪年缓缓看向林中,许久之后幽幽问:“跟这些野兽拼杀,也算是练剑吧?”
顾时黎:“是……”
话音才落,就叫浑身浴血的少年二话不说冲向远处那抹白,半句话飘逸在风中:“既然如此,改天再跟弟弟交手,哥哥先去捕猎!”
顾时黎看着他欢脱的背影,悲痛地意识到一个事实。
交朋友在徒儿心里显然没有赚灵石重要。
早知道这样就能让徒弟动力十足,他这些天小心翼翼干嘛,直接用灵石做奖励不就好了?!
小说《穿书堕落的魔尊大人》 11:要是能做花魁就好了 试读结束。
《快穿以后,我遇见了大明太孙》的情节很生动让人有身临其境的感觉。人物塑造也十分出色。正本小说不会让人觉得枯燥二而乏味,给人一种新鲜感和期待感。这一点苦瓜炖雪梨大大做得很好,必须点赞关注。希望作者大大能继续努力,争取写的更好和出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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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人综合布线全面的感觉。喜欢这种让人思考的文章。作者汤卟哩啵啵以人性延伸至于文字显示,丝毫不感突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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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每天一传销,神明被我洗脑了》写的很好,每一个故事,每一个人物都像是在我们身边,很感人,一直追作者小小九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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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太监我怕谁》这本书是我第一次在手机上追着看的小说,这对于习惯快速阅读的我很不容易,故事的前期写的真的精彩,人物的刻画性格分明,我非常喜欢,,我会一直支持作者李天狼的,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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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抓住星星文笔非常好,特别是人物方面。人物情感也非常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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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喜欢《穿越以后,我在异世界里当散修》这本书中主角的性格,作者一孟黄粱的文笔也很好,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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