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沈明娇最近变得好安静,安静得好突兀。
她虽然没有养成那种很活泼开朗的性子,但也绝非乖巧文静那一类的。
她平日里都张牙舞爪的,尤其是在陈礼面前,要是自己不痛快,肯定也要给陈礼找点不痛快。
虽然说在不触及底线的情况下,陈礼通常都不会太跟她计较,但至少家里也不会这么的沉闷。
京都最近都在下雪,这座城市已经完全被白色覆盖,变得好单调。
这座城市的冬天又湿又冷,冰渣子像是能渗入人的骨头缝里面去,刺得人又冷又疼。
沈明娇很久没有出过门了。
这回倒不是陈礼拘着她了,只是她本来就没有什么社交的需要,也没有非要在这样恶劣的天气里出门的必要。
暖气把木地板烤得很温暖。
沈明娇赤着脚踏在上面,在练一个转圈的动作。
她今天穿了一条大摆裙,转动的时候裙摆翻飞,像是涨潮的海水,层层翻涌,轻盈又漂亮,在灯光的照射下,像极了清冷出尘的月下仙子。
沈明娇练起舞来就容易忘我。
她像是不会感觉到累一样,同一个动作,可以重复练一遍又一遍,跳得大汗淋漓,也不觉得枯燥。
门**响,她听到李姨去开门的声音。
然后又听到了许书颜和她寒暄的声音。
再转一圈回到定点,许书颜已经走到了她门口。
许书颜今天穿了一条粉色的丝绒娃娃领连衣裙,配上她的娃娃脸,看起来像个未成年的高中生一样。
但这个伪高中生今年已经二十三岁了,是个小有名气的漫画家了。
沈明娇终于停了下来,顺手抽了条干净的毛巾擦脸上和脖子、锁骨上的汗,一边问:“你怎么突然来这了?”
陈礼一贯不喜欢沈明娇和除了他之外的人往来,即便对方是女性。
所以沈明娇和许书颜偶尔见面,都是约在外面。
非必要的时候,许书颜不会来他们家。
“我来给你送请柬。”许书颜走进来,把两张白底烫金的请柬递给她,说,“我和郢清要订婚了。”
青梅竹马也分很多种。
沈明娇和陈礼算一种,但不典型,要说最令人羡慕的,还得看许书颜和她的未婚夫季郢清。
许家和季家是世交,他们两个人从出生就玩在一起,情窦初开就开始相爱,在一起从不吵架,顺顺利利等到订婚,再然后就是筹备婚礼结婚,顺遂幸福的一生已经可以预见。
每每总是令人感叹,这个世界上,原来真的有人可以永远不经风浪,一直生活在乌托邦里。
沈明娇接过她递过来的两张请柬。
许书颜的请柬是她自己设计的,精致的卡纸上绘着她和季郢清的漫画形象,两张中一张是给沈明娇的,另一张是给陈礼的。
沈明娇垂眼看着上面的名字,说:“恭喜。”
许书颜席地而坐,从面前的镜子里看身旁的沈明娇,突然问她:“娇娇,你怎么了?”
沈明娇一愣,下意识的摇头:“我没事啊,怎么突然这么问?”
“你最近好像不太开心。”许书颜说,“我也不知道我的感觉对不对,但是你好久没出门了,我见不到你,也没有办法判断。”
“我担心你跟陈礼又闹矛盾了,被他欺负了,就想来看看你。”她说,“郢清今晚去应酬了,说这场饭局陈礼也会去,我知道你自己在家,我才来的。”
许书颜当然不是真的只是来送请柬的。
送请柬完全不需要这么迫切的。她又不是明天马上就要订婚,根本没有必要在大冬日的晚上,穿过半座城市,跑来给沈明娇送这两张请柬。
许书颜只是需要一个理由,一个借口,可以名正言顺的来找她,怕她需要帮助自己却不知道。
“但我刚刚在外面和李姨聊了两句,她说你和陈礼最近挺好的,都没有吵过架。”许书颜顿了顿,又问了一次,“你怎么了?”
除了陈礼,许书颜大概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能够感知到沈明娇情绪变化的人。
她们明明也没有经常见面,但只是通过通讯平台上的寥寥数语,她就能察觉到沈明娇的异常。
沈明娇在她身边坐了下来。
她身上还穿着练功服,柔软的布料将她的身体线条勾勒得更加纤薄,看起来像是风一吹就会散掉一样。
她也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清冷的眉眼间流露出几分茫然和倦怠,说:“我不知道。”
沈明娇没有在许书颜面前刻意隐藏自己的情绪。
但她不知道该怎么说,她这个状态已经持续好长一段时间了,自从做了那个混乱的梦之后,沈明娇总觉得心里堵得慌。
她知道那只是一个梦,代表不了什么。
令她踌躇的,其实是她自己的反应。
她看到陈礼和程静仪站在一起的时候,远远没有她想象的那么开心。
她会觉得很痛,是假的也觉得很痛。
手机在身旁震动了一下,声音很突兀。
沈明娇垂着眼拿起来,就看到了程静珊发给她的消息。
没有文字,只有一张照片。
觥筹交错的饭局上,端庄优雅的程静仪坐在陈礼身旁,两个人被框在同一个镜头里,看起来十分般配。
沈明娇只看了一眼,就把手机倒扣着放回了地上,什么反应也没有。
程静珊这个挑拨其实很幼稚。
她根本不了解沈明娇和陈礼。
且不说这张照片上,陈礼和程静仪之间的距离很安全,完全没有任何亲密之处,甚至陈礼的眼神都没有落在程静仪身上,两个人看起来泾渭分明,根本毫不相干。
就算她真的拍到什么令人误会的画面,沈明娇也不会因为一张出自外人之手的照片,就认为陈礼跟程静仪之间存在什么暧昧关系,更不会为此黯然退场。
她和陈礼之间,从来就没有过第三人。
无论她做出任何决定,都只是出自于他们自己本身,跟旁人都没关系。
许书颜认识沈明娇十多年,这还是第二次见到沈明娇这么茫然的表情。
第一次是在七年前,沈明娇摔碎百花奖杯的那一天。
许书颜心里“咯噔”了一下,满目担忧:“陈礼又欺负你了?”
“没有。”沈明娇否认得很快,又笑了下,带着几分自嘲,“这一次还真不是他的问题。”
是她自己,很多问题都没想通,就把自己绕到了死胡同里,一时半会儿还走不出来。
沈明娇双手撑在地板上,额头上的汗还没有干透,薄薄的刘海贴在上面,显得有点凌乱。
练舞室里的灯光很亮,衬得她像是一块很易碎的琉璃。
她说:“颜颜,人在世上走一遭,你爱的人正好也爱你,真的很幸运。”
许书颜一顿,又听她说道:“其实我有时候,真的好羡慕你啊。”
许书颜蓦然觉得心口一酸。
“娇娇,你还喜欢陈礼啊。”
她用的是肯定句,但声音很轻,像是怕惊扰到什么。
沈明娇的眼睛蓦然就红了。
许书颜大概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知道她喜欢陈礼的人了。
其他的人,包括陈礼,大抵都不会知道,沈明娇从少女时期,就在喜欢他。
他们总是带着目的来揣测她,都以为她心机深重,以为她贪慕虚荣。
陈礼倒是不会用这种带着恶意的目光来看她,只是他也不会接纳她的喜欢。
这些年里,沈明娇偶尔会觉得庆幸,自己那份喜欢还没有来得及宣之于口,让她可以在人前当做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不至于太难堪。
她的嗓音有点哑:“如果说了不喜欢,就真的能够不喜欢了,就好了。”
可她从七岁起,就在陈礼身边了。
这么多年来,她的世界里就只有陈礼一个人,所有的爱恨怨憎,都是为他,哪是嘴硬说两句“我再也不要喜欢你了”,就真的能不喜欢的啊?
心动如果可以人为控制,那世界上就不会有那么多痴男怨女了。
许书颜问她:“那你还想试试吗?”
“不要了吧。”一滴泪从沈明娇的眼角滑落下来,隐没在她的发间里:“我喜欢陈礼,我也很喜欢跳舞啊,如果选择他的话,我就真的没有机会再好好跳一支舞了。”
“如果我们是两情相悦,我可以心甘情愿的割舍。”
“可是陈礼不会喜欢我,我的喜欢永远无法降落,即便我一直留在他身边,也永远无法降落。”沈明娇在这一瞬间,突然就想通了,“事实如此,我没有办法说服自己,心甘情愿的放弃我的另一个喜欢。”
“我喜欢的东西太少了,在这么漫长的人生里,我至少得有一样,是能拿在手里的吧?”沈明娇终于做出困扰了自己好长一段时间的决定,“我还是想继续跳舞的。”
选跳舞的话,即便它也没有回音,沈明娇至少还可以安慰自己,它只是不会说话。
小说《春光藏不住》 第14章 试读结束。
我遇良人写的《开局揭穿婆婆丑事,主母她诡计多端!》这本书,剧情新颖,我看了很多古言逆袭的文,唯独这本最突出了,人物居多,各有个性,温九书沈云淮不会太腻,而且剧情发展之类的超级有看点的,是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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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烟雨迷夜的文笔很好写的很精彩虐的人死去活来的,但是《穿越位面,女配上位众男沦陷》这本剧情上还有一点瑕疵,不过值得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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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假如真?全家下跪求我增福运》很好看,女主性格对口,能力强。故事情节比较丰富,新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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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团宠:小福宝是锦鲤吖》这本书还是一如既往的好看,情节曲折却又细腻,让人想不到下一步的发展,在情节变化时又很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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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替身弄废后,皇帝杀疯了》挺好看的,作者小琅也不容易,文写的很不错了,虽然有些地方出了点差错,但是总体很完美的,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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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薏米微苦》的情节非常吸引人,水到渠成,没有突兀感;总能做到不忘初心,主题明确,不像其他的一些小说狗熊掰棒子,写到最后就和之前几乎毫无联系,我相信作者尔尔最终能把这本书写的完美,期待后面的故事。
尔尔现代言情 已完结
春光藏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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