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13 11:27:53 分类:现代言情 来源:126文学 作者:周以沫 主角:周以沫宋舒行
原主跟宋舒行之间的事情虽然不光彩,但宋家在百花城是有头有脸的,头一次办喜事,多少也得讲究一点排场。
周以沫婚礼上要穿的红色旗袍,也都是宋家精心为她准备的,王蕾笨手笨脚的想给她盘个头,弄了半天也没有弄好。
周以沫抹完了烟粉,自已动手,三下五除二就盘好了,她头上的银簪是老太太给她压箱的,今天正好戴上。
王蕾就在屋里跟她说着话,没多大工夫,宋舒行被一群亲朋簇拥着进门。
他身上穿着一身军装,上面戴着属于他的光辉奖章,高大的身姿结实又挺拔,胸口的大红花那么的华丽鲜艳,衬得肤色白皙的他,浑身透着一股子斐然气质,简直就是一颗青翠的小白杨,俊俏的要命!
“走吧。”宋舒行对周以沫伸出了一只手。
这声走,他说的很冷,并没有作为新郎官该有的春风得意。周以沫看着这双深沉的眸,犹豫了一下,才将手递给他。
这桩婚就是原主赖来的,宋舒行被硬按着头,不爽才是正常态度。
就在这时候,周以沫后院的邻居却说道:“诶,新郎官可不能就这么把人接走,得抱着,新娘子脚不能沾地。”
宋舒行听后,本就清冷的表情像是刮过风雪,但还是在众人的眼皮子底下,将周以沫抱了起来。
男人扛枪的手臂生的很结实,掌心有着薄薄的茧,拖着不到九十斤的她,就像一个轻飘飘的物件儿,走的脚下生风。
周以沫隔着他身上的衣料,似乎能够感觉到他胸膛里的心跳声,沉稳、有力,他的呼吸带着一股的皂角香,细闻,似乎掺杂了一点烟草气味,并不呛人。
出门时,阳光正好打在他的侧脸,周以沫手臂圈着他的脖子,身体靠在他肩头,能够清晰的看见,他高耸如山峦的鼻梁,完美利削的侧颜,红润如桃花般的美人腮。
周以沫不自觉的轻轻动了动手,有那么一种冲动,想要找纸跟笔,将现在的画面呈现出来……
不过也只能想想了,宋舒行接亲用的是部队的车,威武的停在村口,他就这么一路将周以沫抱过去,将她放在座位上。
周以沫是村里第一个出嫁用汽车接亲的新娘,吸引来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围绕着汽车,议论纷纷,有羡慕,就有嫉妒。
“听说周以沫是想勾引杨权不成才跳河的,人家好心好意救她,她倒好……赖上人家了!”
“怪不得呢,我瞅着新郎官都没有乐模样,敢情是不情愿!周以沫以后的日子能好过吗?”
“人家宋家在县城有权有势,周以沫管那些?能嫁过去就是本事!”
车上,周以沫不用刻意听,也知道外面的人怎么说她,与其给自已找不自在,她干脆两耳不闻窗外事,认认真真的享受一辈子可能只有一次的婚礼。
“车先别急着走,新郎官跟新娘把手牵着,我来给你们上月老绳,只要路上红线不断,以后你们两人的日子就会和和美美,白头偕老。”
对于这些繁琐的程序,每个地方都有不同的结婚习俗,周以沫可以理解,很配合的将手抬起来。
看着宋舒行的冷脸,她正担心宋舒行不肯配合,下一秒,她的手已经被一只温热宽厚的手掌握住。
一条手指粗的红绳用五彩线装饰,绑绳子的人生怕它路上松开掉了,在两个人的手腕上缠了一圈又一圈,在最后打结的时候,宋舒行低沉的开了口:“不能这样绑。”
因为他的话很少,所以每一个字都显得掷地有声。
小说《周以沫宋舒行》 第3章 试读结束。
感觉作者初静静可以写得让人很有感触,同时这故事情节条理清楚,有点接近生活,还很有节奏感,《被我妈当成背锅侠后,我死了》是一本不错的短篇言情类小说,就是希望更新可以快一点多一点!
初静静现代言情 已完结
非常喜欢《沈倚霜傅墨卿》这本书,刚看书名的时候本来以为是那种千篇一律的校园文,但看了以后才发现作者沈倚霜的独具匠心,情节很好,构思也很独特、新颖,支持作者,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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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而不得是凄美,失而复得是完美。得而不爱是壮美,切记珍惜眼前人。珍爱上天给予的一切。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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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看的不能再好看了。作者傅湛霆的文笔很细腻,故事情节很精彩,想像很丰富。《宋韵依傅湛霆》是我读过最好的一本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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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好的,男女主唐书悦姜砚之的情感刻画都比较深入,至于好不好看?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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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会当天,体育生男友在酒店上下跑》这本书写的太好了!看来作者凡相皆妄是很用心在创作啊!文笔细腻,内容生动形象扣人心弦,结尾也结的很好!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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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以沫宋舒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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