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13 11:44:31 分类:穿越重生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主角:沈雯雯陆绍荣
虽然他很讨厌沈莹莹这个女人,但是毕竟她不远千里来西北是为了自己,所以这段时间,他都在尽力照顾她,可从未听她说过谢谢。
她今天这是怎么了?
陆时序不由地皱了皱眉头,这女人又想做什么妖?
他有些心累,不敢在房间停留,放下饭盒后就快步离开了。
沈莹莹:……
等陆时序离开后,她坐到桌子前打开了饭盒,瞬间,一股饭菜香就弥漫在了空气中。
豆角炒肉,凉拌黄瓜,肉末茄子,还有一个馒头。
在这个肉,面极其珍贵的年代,这些东西真的是大餐。
早上吃的那点东西早已经消化完了,此时看到这些菜色泽诱人的饭菜沈莹莹瞬间食欲大开,她夹起一块肉放进嘴里,焦黄的五花肉肥而不腻,轻轻咬上两口,唇齿间都是浓郁的肉香味。
这个时代的土猪肉要比后世饲料养的猪肉好吃得多。
翠绿的豆角清脆爽口,吃得她太满足了。
肉沫茄子和凉拌黄瓜的味道也很不错。
沈莹莹吃得津津有味,同时心里不由地感叹,陆时序这么是一个人品很不错的男人。
虽然很讨厌原主,两人的婚姻都名存实亡,但他还是尽自己所能在照顾原主。
自陆时序回来以后,原主的一日三餐他都在按时按点地送着,还时不时给原主零花钱。
可惜了,原主是个永远不知道知足的人。
干完饭后,沈莹莹满足地摸着自己圆滚滚的肚子,没有什么比美食更治愈心情了。
正想着,就见陆时序手里拿着两张纸和一些药再次走了进来。
“出院手续办好了,收拾一下回去吧。”
沈莹莹心想,原来他刚才是去办出院手续去了,原本还想着缓一下自己去办,现在倒是给她省了一些事,她点了点头回了个“好”字。
原主是匆忙住院的,在医院待的时间也不长,根本没有什么可收拾的东西,起身下床,找到原主之前的衣服。
陆时序一看她要换衣服,转身出了病房,很贴心地给她换上了门。
换好衣服走出病房,看着站在门口等待的陆时序说:“好了。”
陆时序点头,没有言语,转身率先往医院外面走去。
沈莹莹不远不近地跟在他身后。
一路上遇到了不少人,那些人看到陆时序后,都会停下来打招呼。
对于走在后面的她,很多人都会选择无视,还有些会鄙视地看她一眼,然后匆忙经过。
沈莹莹无声地叹了一口气。
这个时候的军人大多都是农村出生的,娶的妻子也基本都是农村人。而原主是城里人,又是高中生,自认为高人一等,瞧不起这些乡下来的没有文化的泥腿子,平时言语间更是对这些人的轻视和不屑,在队里和家属楼风评都很差。
走了没多久,沈莹莹就看到了一排排的平房,根据原主的记忆,她知道这就是部队家属院。
小说《沈雯雯陆绍荣》 第三章 试读结束。
《快穿以后,我遇见了大明太孙》的情节很生动让人有身临其境的感觉。人物塑造也十分出色。正本小说不会让人觉得枯燥二而乏味,给人一种新鲜感和期待感。这一点苦瓜炖雪梨大大做得很好,必须点赞关注。希望作者大大能继续努力,争取写的更好和出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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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人综合布线全面的感觉。喜欢这种让人思考的文章。作者汤卟哩啵啵以人性延伸至于文字显示,丝毫不感突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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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每天一传销,神明被我洗脑了》写的很好,每一个故事,每一个人物都像是在我们身边,很感人,一直追作者小小九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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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太监我怕谁》这本书是我第一次在手机上追着看的小说,这对于习惯快速阅读的我很不容易,故事的前期写的真的精彩,人物的刻画性格分明,我非常喜欢,,我会一直支持作者李天狼的,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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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抓住星星文笔非常好,特别是人物方面。人物情感也非常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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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喜欢《穿越以后,我在异世界里当散修》这本书中主角的性格,作者一孟黄粱的文笔也很好,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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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雯雯陆绍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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