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22 14:38:56 分类:现代言情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主角:林沐瑶叶铮
「叶铮,你不就是有两个臭钱吗,你以为有钱就了不起吗,我们不稀罕!」
看着挡在林沐瑶身前的陆明奕,我有些恍惚,视线对上林沐瑶的目光。
二十岁的林沐瑶脸上还带着一丝稚气,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亚麻长裙。
然而她生得太好了,身材高挑纤细,皮肤瓷白,一双眸子亮得好像天上的星星,竟生生衬得衣服都贵气起来。
我忍不住后退了一步,扶住了身后的桌子才站稳。
这样的林沐瑶,我有多久没见过了?
十年?
还是二十年?
太久了,我已经记不清了。
毕竟那已经是上辈子的事儿了。
林沐瑶看我后退,微微一怔。
陆明奕还在喋喋不休,我却已经什么都听不见了。
眼前这一切,和上辈子一模一样。
当时就是这样,她不肯要我资助,我却偏偏要资助她。
我喜欢了林沐瑶七年,我知道她家里条件不好。
她爸是个烂赌鬼,从小只会输光了钱后喝得烂醉回家打骂她和她妈。
她妈不堪折磨,最后投河***。
林沐瑶从小就自己出去捡垃圾,打零工,再就是靠着申请助学金上学。
而我从小家境优渥,我们俩本不该有交集的。
然而她成绩一直很好,所以高中的时候我们这所私立中学为了升学率给了她奖学金,我们才上了同一所高中。
那时候我们圈子里都是些少爷小姐,家里有钱也不想着学习,每天浑浑噩噩地混日子,就等着以后出国混个文凭回家继承家业。
只有林沐瑶是不一样的。
她目标明确,上了课好好学习,下课就去打工。
虽然没钱,但她从来都不觉得是什么丢脸的事情,永远不卑不亢。
她太与众不同了。
就好像温室里生出的一株美丽又顽强的野兰花,和周遭的靡靡芬芳格格不入。
我就是在那时喜欢上了她。
我喜欢她,所以我看不得她受苦。
那时候年纪小不懂事,我总是自以为是地把一切我觉得好的东西塞给她。
她晚上要去打工早上赶不及吃饭,我就从家里带了便当给她。
「林沐瑶,我家保姆做的和牛最好吃了,你尝尝!」
「还有鹅肝,是我爸特意空运回来的,特别香。」
那时候我是家里的独生子,从小过的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身边的所有人都宠着我,宠得我大脑空空。
我只想把最好的东西给她。
却完全忽略了,她想不想要。
周围的同学起哄:「叶铮,她懂什么鹅肝啊哈哈哈,恐怕鸡肝都吃不起吧!」
我骂她们:「关他妈你们屁事!」
我没看到林沐瑶用力捏紧饭盒失去血色的手指。
她顿了片刻,把饭盒还给我,冷淡道:
「谢谢你的好意,不过不用了。」
「别介啊林沐瑶,」有女生挤眉弄眼:「要是跟叶铮好了你这辈子就都不用打工了,赶紧攀上人家啊!」
「就是,到时候你爸不是想赌多少就赌多少,再不用打你学费的主意了,哈哈哈哈。」
所有人哄堂大笑。
我拍桌子猛地站起来:
「都给我闭嘴!」
其他人不敢笑了。
林沐瑶却一下子站起来,转身出去了。
我在后面追着要把饭盒塞给她:「林沐瑶,你别听她们胡咧咧,你快把饭吃了,不然晚上还要去打工身体受不了的。」
她站住,猛地回头。
我愣住了。
她眼里是全然的恨意和嫌恶。
小说《七年无安》 第一章 试读结束。
我遇良人写的《开局揭穿婆婆丑事,主母她诡计多端!》这本书,剧情新颖,我看了很多古言逆袭的文,唯独这本最突出了,人物居多,各有个性,温九书沈云淮不会太腻,而且剧情发展之类的超级有看点的,是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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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烟雨迷夜的文笔很好写的很精彩虐的人死去活来的,但是《穿越位面,女配上位众男沦陷》这本剧情上还有一点瑕疵,不过值得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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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假如真?全家下跪求我增福运》很好看,女主性格对口,能力强。故事情节比较丰富,新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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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团宠:小福宝是锦鲤吖》这本书还是一如既往的好看,情节曲折却又细腻,让人想不到下一步的发展,在情节变化时又很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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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替身弄废后,皇帝杀疯了》挺好看的,作者小琅也不容易,文写的很不错了,虽然有些地方出了点差错,但是总体很完美的,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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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薏米微苦》的情节非常吸引人,水到渠成,没有突兀感;总能做到不忘初心,主题明确,不像其他的一些小说狗熊掰棒子,写到最后就和之前几乎毫无联系,我相信作者尔尔最终能把这本书写的完美,期待后面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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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无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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