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06 11:40:00 分类:穿越重生 来源:番位文学 作者:在乡下 主角:李逍小薇
激动过后。
现场瞬间爆发出极为热烈的喝彩声和掌声。
包括大部分参赛作者都在喝彩。
所有人都兴致高昂的各种讨论和赏析。
这个说“碧玉”既形容柳叶,又有小家碧玉的意思。“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就感觉柳树是一位亭亭玉立的少女。
一身嫩绿的衣裳,楚楚动人,充满青春活力。那垂垂下坠的柳条,就是少女身上婀娜多姿下坠的绿色丝织裙带。
那个说,这些婀娜多姿细细的柳叶儿啊,是谁剪裁出来的?
原来是那二月的春风。
春风起,万物生。
写得太好了,艺术手法太高了!
这首诗绝对会成为经典。
没想到今天在现场,能够亲眼见证一首这样的诗诞生。
这绝对可遇不可求。
太幸运了!
这个时候,众人再去看旁边那棵大柳树时,竟然看出了一种婀娜多姿,一种妖娆。
尤其是一阵风吹来,柳条随风摆动,更加的婀娜多姿和妖娆了。
同时,仿佛还能够看到这一阵风化作了一把剪刀。剪出了这一片一片细细的柳叶儿。
非常奇妙的感觉。
而这,就是这一首诗的艺术魅力。
现场众人愈发激动。
张元辉当然同样激动。
他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今天这场诗词比赛上,会诞生如此一首诗。
等这首诗一传开,那这首诗诞生的现场,今天这场诗词比赛,也大概率会被很多人津津乐道。
他们竹清诗社,自然也就会被提及。
今天这场比赛最终能够取得的效果,可能会是一开始预估的十倍、百倍。
运气真的太好了!
激动之余,张元辉对李逍说道:“先生这首诗写得太好了。不久之后,一定会在全国范围内流传。不知能否请教一下先生的名字?”
称谓已经从“兄弟”,变为了“先生”。
李逍微微一笑,将自己的名字说了。
张元辉和现场众人都是第一次听到“李逍”这个名字,也都记住了这个名字。
这个名字现在还不出名。
但所有人都相信,这个名字迟早有一天会出名。
李逍几天前还在蓉城南湖写了一首《咏鹅》。
但很明显,现场包括张元辉在内,所有人都暂时还没有听到那首诗。
这很正常。
一首诗想要流传开,总是需要一定的时间的。
之后,张元辉又说道:“时间马上就要到上午11点半了。我们这一次的比赛即将结束。现场还有没有朋友愿意写出自己的作品的?”
本来,还有两三个人有意。
但现在,他们都决定不出手了。
有李逍的《咏柳》在前,他们实在是不好意思再把自己的作品写出了。
张元辉见不再有人出手,便说道:“好,那么我现在就正式宣布,由我们竹清诗社举办的这场诗词比赛结束。非常感谢每一位参赛的朋友,大家的作品都非常优秀。也非常感谢现场每一位朋友的捧场。最后,在所有的参赛作品中,哪一首作品的呼声最高,我想这个都不用我宣布了。”
现场众人听到这里,都纷纷起哄。
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当然不用宣布了。
原本还在头疼不知道该选哪一首诗?
现在,完全没悬念了。
张元辉将一个信封拿在手上,走到李逍面前,笑着说道:“非常感谢李逍先生为我们带了一首质量如此之高的作品。这是这一次的奖金500块钱。钱不多,只能说是我们竹清诗社的一点小小心意。希望李逍先生不要嫌弃。”
李逍将信封接过,同样笑着说道:“500块钱已经不少了。非常感谢!”
见李逍接过了信封,张元辉非常高兴,又说道:“不知李逍先生对加入诗社有没有兴趣?我们竹清诗社非常欢迎李逍先生加入。”
李逍歉意道:“很抱歉,我目前无意加入诗社。”
张元辉听后非常遗憾,但其实也不意外,又说道:“那实在太遗憾了。不知道有没有机会要一个先生的联系方式呢?”
李逍想了想,点头道:“那我们加一个微讯好友吧。”
张元辉听后大喜,连连表示感谢,而后拿出手机,和李逍互加了微讯好友。
现场其余众人见了,也同样很想和李逍加个微讯好友。
但他们都知道,自己如果也去加的话,会非常唐突。
而且,对方大概率不会同意。
所以,最终都选择了放弃。
不过,他们相信他们以后肯定还能再听到“李逍”这个名字。
他们非常期待。
带着心里的期待,众人慢慢散开。
比赛结束了,他们也应该走了。
再去其它地方看看。
而且,时间也马上就要到中午了。可以找个地方吃自己带的干粮了。
在这么漂亮的地方吃着干粮,感觉还是非常不错的。
只不过,对于不喜欢吃干粮的人来说,就稍微有点恼火了。
但没有办法,这里又没个饭店啥的。
不喜欢吃,也不得不吃啊!
……
李逍也离开了现场。
该回去吃午饭了。
往谷口走的路上,拿出手机,又将《咏柳》的版权注册了。
回到谷口的时候,发现有不少游客都在往草堂的方向张望。
“那边搭个木质结构的草亭,旁边还有一间小木屋,是做啥的?”
“不知道。不过,还挺漂亮的。”
“就是不知道是做什么用的?”
“……”
听到游客们这样议论,李逍觉得挺有意思。
不过,他并没有去给游客们解释那是做什么的?而是径直走向了停车场。
骑上摩托车。
回家了。
回到家里后,老爸正在院子里劈竹子。
这是又要编什么东西了吗?
老爸表示,“编一个背篼。”
编背篼吗?
这个对技术要求很高。只有技艺精湛的篾匠能够完成。
老爸的技艺是非常不错的。
不仅编自家要用的工具。有些时候还会编些工具拿到镇上集市去卖。
比如背篼、箩筐、刷把、簸箕、筲箕、撮箕之类。
因为技术好,编出来不仅漂亮还结实耐用。
每一次都很好卖。
还有人专门等着老爸编的工具买。
可惜李逍没学会老爸这门技术。
或者说,其实也可以算是学会了。只是技术不行,编出来的东西丑得很,还不耐用。
老妈已经做好了饭。
一个蒜苗回锅肉,一个素菜花菜。
很香。
可以吃饭了。
……
吃过饭之后,李逍到村子里溜达。
走了一段路之后,看到路边一棵野生的枇杷树上,有几个果子的果皮已经有些发黄了。
虽然还没有完全成熟,但勉强已经可以吃了。
李逍眼前一亮。
不错,有枇杷吃了。
这将是今年第一次吃枇杷。
于是,李逍几步来到枇杷树下,爬了上去。
这棵枇杷树虽是野生的,但很大一棵。树高至少超过五米,树干直径超过20厘米。
上面结了很多果子。
只不过绝大部分都是青色的。李逍只有看到几个开始发黄了。
枇杷树一种常绿乔木植物,因叶子形似琵琶而得名“枇杷”。
枇杷的口感不错,营养也丰富,还有止渴、润燥、清肺、止咳的功效。
李逍挺喜欢吃的。
往年在外面上班,只能去买枇杷吃。好几块钱一斤,总是有些舍不得。
不过,今年回来了,可以实现枇杷自由了。
因为村子里野生枇杷树很多。
不说随处可见,也至少能够找到好几十棵。
实现枇杷自由,一点问题没有。
舒服得很。
爬上树之后,李逍将几个果皮开始发黄的枇杷全都摘了。
还都挺大一个。
回到树下。拿一个枇杷将果皮撕开。
放进嘴里咬一口。
比较酸。
但也还行,能够吃得下去。
李逍一边走,一边吃。
……
小说《我在农村开个饭店怎么成大明星了》 第七章 一棵野生枇杷树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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