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07 10:57:16 分类:穿越重生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主角:程宝珠陆建时
1984年,东江军区医院。
深夜,大雨滂沱。
程宝珠换上防护服,刚从更衣室里出来,几个穿着迷彩服的战士抬着一个满身血的陆建时冒雨冲进来。
“程医生!快救人!”
她神色一紧,立刻朝护士疾声喊:“去叫麻醉师,准备手术!”
经过一个小时紧张的手术,程宝珠小心地取出陆建时肩胛骨里的子弹。
看着男人硬朗英俊却苍白的脸,程宝珠疲惫地松了口气。
但这种疲惫并不是因为手术,而是因为她刚重生。
她没想到自己死后回到了跟陆建时结婚的第三个月……
而外头等待的战士个个红着眼,焦躁地来回踱着步。
见程宝珠出来,一个脸上带着血的战士走上去,满眼歉意:“嫂子对不起,营长是为了救我才中弹的……”
程宝珠拍拍他的肩,安慰道:“他没事了,你不用太自责,赶紧去处理伤口吧,你们营长一定希望大家都好好的。”
目送战士们离开,她换下手术服,收拾好情绪才去了病房。
一进去,便见陆建时醒了。
他转眸看来,霎时四目相对,上辈子的记忆像海浪在程宝珠脑子里翻涌。
她口袋里的手缓缓收紧,像是从喉咙里挤出一声呼唤:“……哥。”
他是她丈夫,也是程家养了二十年的养兄。
上辈子陆建时父母牺牲,年幼的他被程家收养,成了她的哥哥。
在她没逼他和自己结婚之前,他对她很好,温柔体贴,但凡她这个妹妹想要的,他都会想办法帮她得到……
可婚后,他就像变了个人,疏离冷漠。
他再也没有跟她笑过一次。
如今重来……
程宝珠压下眼底求而不得,望向男人冷漠的脸——
既然他不爱,既然他只愿意做她哥哥,那这辈子……她成全他。
攥紧的手陡然一松,上前替他掖好被子:“你的伤起码要养三个月,这段时间就暂缓训练,免得落下后遗——”
“我知道。”
陆建时声音沉哑,看起来不太耐烦。
程宝珠僵硬收回手。
还不等她寒暄下一句,男人已经赶人:“我累了,你出去吧。”
程宝珠眼眶微涩。
见陆建时已经阖上眼,她只好转身离开。
刚回到办公室,窗外一道响雷震的她心一颤。
一起值班的同事看着窗外的暴雨,啧声感叹:“这雨都下好几天了,听说好多地方都出现了泥石流,说不准过些时候,咱们就要去救灾了。”
程宝珠眸色一滞。
上辈子她就是追着陆建时去了灾区,在救灾的时候不幸牺牲,死之前,还收到了陆建时的离婚申请报告……
她好像一步错,步步错。
揉了揉酸涩的双眼,程宝珠打起精神去查房。
一夜忙碌,暂且忘记了心底的空洞。
第二天一早,她带了早餐抵达陆建时的病房,就算作为妹妹,给哥哥带早餐应该也不过分吧?
可正要推门进去,屋内却传出一道带着哭腔女声。
“建时,你为报答程家的养育之恩,进了自己不喜欢的军营,几次差点丢了命,甚至还被逼着娶了根本不爱的程宝珠,你的命太苦了……”
程宝珠整个人僵在了原地。
这个声音……是沈梦妍!
陆建时真正心爱之人。
怔愣间,又听沈梦妍哽咽开口:“为你自己,也为我们想想,跟程宝珠离了吧。”
程宝珠下意识握紧早餐袋子,屏住呼吸,而下一秒,陆建时的冷漠如重锤般砸出——
“会离的,还不是时候而已。”
小说《程宝珠陆建时》 第一章 试读结束。
《快穿以后,我遇见了大明太孙》的情节很生动让人有身临其境的感觉。人物塑造也十分出色。正本小说不会让人觉得枯燥二而乏味,给人一种新鲜感和期待感。这一点苦瓜炖雪梨大大做得很好,必须点赞关注。希望作者大大能继续努力,争取写的更好和出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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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人综合布线全面的感觉。喜欢这种让人思考的文章。作者汤卟哩啵啵以人性延伸至于文字显示,丝毫不感突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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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每天一传销,神明被我洗脑了》写的很好,每一个故事,每一个人物都像是在我们身边,很感人,一直追作者小小九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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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太监我怕谁》这本书是我第一次在手机上追着看的小说,这对于习惯快速阅读的我很不容易,故事的前期写的真的精彩,人物的刻画性格分明,我非常喜欢,,我会一直支持作者李天狼的,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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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抓住星星文笔非常好,特别是人物方面。人物情感也非常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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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喜欢《穿越以后,我在异世界里当散修》这本书中主角的性格,作者一孟黄粱的文笔也很好,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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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宝珠陆建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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