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27 12:03:54 分类:现代言情 来源:互联网 作者:齐聿 主角:沈初宜温景修齐聿
他的负责,是让我抱着他染着檀香的冰冷袈裟,拜堂成婚,沦为笑柄,整个沈家跟着抬不起头。
顶着鄙夷嗤笑,在二姐无声泪流下,我拜完了堂。
回到国师府后院,我当夜就病倒了,高烧不止。
陪我嫁入国师府的青琐急得没有办法,冒着大雪去求温景修。
但他不在府里。
自从我入了国师府,他再也没回来过,每日留宿在宫内。
这一次他也不在。
青琐跪在府里下人面前磕头,头砸在上冻的青砖上,砰砰直响,也没换来他们心软。
府中管事冷眼看着:“国师去了宫中为皇上祈福诵经,一时半会儿不会回来。”
“**怎么办?高烧下去会把人烧傻!求你们请大夫进来。”
他们推脱着:“我们都是做奴才的,哪能替主子做主,你先回去等着吧,国师回来,我再通知你。”
青琐回来,用身体暖着我高热寒颤的身体,抱着我哭:“**,奴婢没用!”
“国师府上下没有一个人把我们当人看,**在沈家时也是老爷夫人的心头肉,哪里遭过这样的罪。”
青琐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国师爷不把你当夫人,那些狗奴才也跟踩我们一脚……**等你好了,我们离开这吧!”
离开这,又能去哪?
脏了的身子,又是二嫁,只能给人当妾吧?
妾是随意能发卖的玩意儿,青琐跟着我,只会受更多的苦。
我裂开烧得干涸的唇,还是对她挤出虚弱的笑:“好……我们不留在这。”
后来,我还是好了起来。
不是因为温景修带回了大夫,是青琐拿出了沈家陪嫁,千金不换的秘药。
这唯一一颗的药,娘亲想我生产时用,没料到,刚进国师府便用上了。
我高烧三日,烧得迷糊时,又会想起酒楼后悔的一夜。
他抱着我躺在被衾上,温柔极了,仿佛我是世上最珍贵易碎的珍宝。
他咬着我的唇,摩挲我耳尖说了很多话。
“你已经是我的人了,不许再走了……”
“我身上袈裟,可以为你脱下,不负如来亦不负你。”
我心尖滚烫,烫得喘不上气,连呼吸也变得小心翼翼。
原来佛坛上的清佛,动心之后,这样的美,这样诱人。
青琐说的不错,爹娘没有亏待过我,可沈家有五个孩子,我后面还有两个幼弟,前面有两个出色姐姐。
娘的目光不能总落在我一人身上。
从出生起,便是闹闹腾腾的一大家子,穿得用的都是两个姐姐剩下的,还要帮娘亲照顾到两个弟弟。
幼时,我便时常想,能有自己的家,一间小院也好,不必太多人。
人多了,就成了无关紧要的影子。
所以,明知温景修是佛子,当朝国师,清心禁欲,不动俗念,爹还是把我嫁来了。
两个幼弟长大后娶亲,总要有地方住,还需要一笔彩金。
左右,我高不成低不就,也嫁不到更好的人了,守一辈子活寡,总好过让沈家蒙羞,当一辈子老姑娘。
我贪那一点温暖,贪念温景修眼底只有我的样子。
明知他不会踏入后院半步,总盼着,他会顾及曾经的肌肤之亲,对我稍有照拂不同。
待我病得快要死的时候。
才像是醒悟过来,他不爱我,一点不爱,我在他眼里只是一阵无关紧要的风,一片飘荡路过的云。
小说《沈初宜温景修齐聿》 第4章 试读结束。
感觉作者初静静可以写得让人很有感触,同时这故事情节条理清楚,有点接近生活,还很有节奏感,《被我妈当成背锅侠后,我死了》是一本不错的短篇言情类小说,就是希望更新可以快一点多一点!
初静静现代言情 已完结
非常喜欢《沈倚霜傅墨卿》这本书,刚看书名的时候本来以为是那种千篇一律的校园文,但看了以后才发现作者沈倚霜的独具匠心,情节很好,构思也很独特、新颖,支持作者,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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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而不得是凄美,失而复得是完美。得而不爱是壮美,切记珍惜眼前人。珍爱上天给予的一切。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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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看的不能再好看了。作者傅湛霆的文笔很细腻,故事情节很精彩,想像很丰富。《宋韵依傅湛霆》是我读过最好的一本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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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好的,男女主唐书悦姜砚之的情感刻画都比较深入,至于好不好看?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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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会当天,体育生男友在酒店上下跑》这本书写的太好了!看来作者凡相皆妄是很用心在创作啊!文笔细腻,内容生动形象扣人心弦,结尾也结的很好!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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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初宜温景修齐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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