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01 11:54:12 分类:穿越重生 来源:酷爱 作者:十桑 主角:林念秦闻远
第三章弟弟
他说完就昏过去了,但一直拽着我的长命锁不松,我被迫和他一起去了医院,不得已只能先取下长命锁好让医生给他看病,我在走道外焦急等待了两个小时,再进到病房时,男人却“不见了”。
他换成了白衬衣,好看的脸透着病态的白,琥珀色的眼诧异但无害的打量我:“你是?”
昏倒前一副认识我的样子,醒来后又一副不认识我的样子。
我没心思去深思他这莫名其妙的转变,看向他的手,提醒道:“你晕过去前拽着我的手链不松,现在你醒了,麻烦你还给我。”
他温声回:“抱歉,你应该是认错人了,我不认识你。”
我不知道他这演得是哪一出,但听着让我火大,“我见你在街上挨打好心救你,结果醒来翻脸不认人?我并不是要找你要报酬,我只是想拿回自己的手链。”
“街上?”他无辜叹气,“我今天是来医院做个例行检查,没有去过街上,你真的认错人了。”
他一直嘴硬否认,我懒得多说,直接上手去搜他的身,长命锁是我目前拥有的唯一和妈妈有关的物件,我不可能让他拿走。
可他娇弱得很,我一伸手他就倒靠在病床上剧烈咳嗽起来,苍白的脸瞬间涨红,仿佛下一秒就要背过气。
“你是谁?!赶紧把手松开!”
我退后一步,看见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推着轮椅进来,横眉竖眼正要过来拉我。
“没......咳——没事......是误会,你别吓到她。”
强撑着的温和嗓音让我愣怔的看着病床上的人,这一瞬间,我的确又觉得他不是昏倒在地拿走我长命锁的人。
他们有如出一辙的眉眼,但神态却天差地别,一个凌厉,一个温柔。
我有些恍惚,“可你们明明长得一模一样,你进医院后我等在外面一步也没有离开,如果你不是他,那我的手链去哪了?”
闻言,他眼神复杂起来,沉声问我:“你确定你看到的人和我长得一幕一样?”
“我确定!”我连连点头,一番思索后上前拉住他的手臂,“我们可以一起去找急诊科的医护人员问,哦对,医院肯定有监控的,我们去查监控......”
我急着确定我长命锁的下落拉拽着他下床,没想到他却直接摔下床来,连带着我一起跌坐在地,之前推轮椅的人迅速冲过来,一把将我推开,俯身将他拦腰抱起,小心翼翼抱到轮椅上,一番关切询问后转头怒视我。
我呆愣的抬头看着两个大男人在我面前“公主抱”,继而看向他僵硬的双腿。
难怪我一拖拽他会摔下床来,难怪我前面搜他身他毫无反抗能力,原来他下半身瘫痪了......
我依稀记得在街上挨打的黑衣男人双腿是能动的,难道我真的认错人了?
我尴尬站起身,愧疚解释:“对不起,我不知道你的腿......是我不对,我不该拽你。”
他脾气极好的摇摇头,顿了顿开口问道:“你要找的人是秦闻飞吗?”
我并不知道拿走我长命锁的男人叫什么名字,但秦闻飞这个名字听着很耳熟,像是在哪听过。
迷茫间他又开了口:“我没有拿你的手链,你认错人了,我是秦闻飞的双胞胎哥哥,秦闻远。”
秦闻远......?!
对,是这个名字,原来我耳熟听过的不是秦闻飞而是秦闻远!
他是云城首富秦家的长孙,是林晚晚嘴里那个让我替嫁的半身不遂的废人未婚夫。
可我怎么记得他是独子,哪来的什么双胞胎弟弟?
小说《第一章替嫁林念》 第三章 弟弟 试读结束。
《快穿以后,我遇见了大明太孙》的情节很生动让人有身临其境的感觉。人物塑造也十分出色。正本小说不会让人觉得枯燥二而乏味,给人一种新鲜感和期待感。这一点苦瓜炖雪梨大大做得很好,必须点赞关注。希望作者大大能继续努力,争取写的更好和出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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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人综合布线全面的感觉。喜欢这种让人思考的文章。作者汤卟哩啵啵以人性延伸至于文字显示,丝毫不感突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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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每天一传销,神明被我洗脑了》写的很好,每一个故事,每一个人物都像是在我们身边,很感人,一直追作者小小九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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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太监我怕谁》这本书是我第一次在手机上追着看的小说,这对于习惯快速阅读的我很不容易,故事的前期写的真的精彩,人物的刻画性格分明,我非常喜欢,,我会一直支持作者李天狼的,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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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抓住星星文笔非常好,特别是人物方面。人物情感也非常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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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喜欢《穿越以后,我在异世界里当散修》这本书中主角的性格,作者一孟黄粱的文笔也很好,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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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替嫁林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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