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慈和没有正面回答他,捂着肚子喊疼,额头都冒出了汗。
沈牧年毕竟是绅士公子,不再多问,就把她抱进车里,吩咐司机赶快开车。
沈牧年把宋慈和安顿在沈家大酒店,并喊来了私人医生,给她看病。
“她并没有受伤,但是受了惊吓,不过,她的身体此前应该受过很严重的伤,遇到危险有点应激反应,导致免疫功能有点紊乱,所以腹痛不止。我给她开了药,静养几日再看。”私人医生对沈牧年说。
“哎,自古红颜多薄命,这一看就是有人见色起意,她才会吓成这样的。”私人医生收拾东西,准备离开,不忘调侃沈牧年,“还好,遇到了我们的沈二公子,她的泼天富贵来了呢。”
“别瞎说,只是巧合而已。”
“真的吗?世上真有那么多巧合吗?”
私人医生不等他回答,作了一个我就静静地看你表演的表情,走了。
沈牧年送走了私人医生,重新回到房间,宋慈和仍在昏睡中,睡得很沉,她是很久没有睡过觉了吗?
沈牧年细细打量着宋慈和精致的脸蛋。耳边响起几天前的声音:“我是宋慈和啊。”
可这眉毛、眼睛、鼻子、下巴、发色,没有哪一处是宋慈和。
慈和美则美,没有她美得这么张扬,慈和是那种骨相美人,鹅蛋脸,双眼皮,从来不用任何口红眼影,但是,你看着她,就是觉得她美。慈和的皮肤没有她这么白皙,慈和爱运动,身材结实偏瘦,从来不喜欢防晒,崇尚自然,像个精灵。
而眼前这位,圆脸,眼睛很大,却是单眼皮,微胖,风尘味十足。
怎么看怎么都不像!可她为什么会那么肯定地说自己是宋慈和呢?
沈牧年转身坐到沙发上,点燃了一只烟,慢慢地吸着,若有所思地望着床上睡着的人儿。
过了许久,宋慈和睁开了眼睛。
“你醒了?”沈牧年掐了最后一根烟。
“我这是在哪儿?”宋慈和头有点晕乎乎的,她甩甩头,终于看清了对面坐的是沈牧年。
“你在我的酒店里,你感觉好些了没有?”
“谢谢,我好很多了,谢谢你救了我。”宋慈和不打算自曝,客气地对沈牧年说话,时微微是一个普通女子,她不可能认识沈牧年。
“你那天在宋家门口大闹来了一场,怎么又去了大学城那种地方呢?”沈牧年问。
“实不相瞒,我是从外地过来的,我听家里长辈说,多年前,我的堂婶在宋家当仆人,我是想过来投靠她的。”宋慈和随口编了个理由。
“那你怎么知道宋慈和这个名字的?”沈牧年继续问。
宋慈和心里一紧,不动声色地回答道:“有时候,听堂婶在电话里说起慈和**,我想这家的女儿应该叫慈和吧。”
呵呵,胆子可真大,光知道个名字,就敢上门冒充千金**。真是穷疯了。!
沈牧年心想。
“你在雍都没有其他亲人了吗?”沈牧年又问。
“没有了。”宋慈和回。
沈牧年望着宋慈和那张脸,心想,长得真不错,应该还是有可用之处的,先稳她几天,就知道她所说是真是假了。
想到这里,沈牧年转口一问:“你在宋家的堂婶叫什么名字,也许我可以帮你找找她。”
“真的吗?”这下可不好,宋慈和心想,嘴上还是感激的语气。
“虽然宋家的仆人已经换过很多,但是还是可以打听一二的。”沈牧年说。
“我只知道她叫兰婶,其余就不知道了。”宋慈和说了其中一个仆人的俗名,宋家仆人早就换过好几轮,沈牧年也不一定真心会去查的,查了也不一定查得到。
“你我认识也算是一场缘分,既然你没有其他亲戚在雍都,那么这几天现在这里住下来,等养好了身体,再做打算吧。”沈牧年眉眼温和,声音好听,而且待人接物特别温柔,是真正的儒雅公子。
和他相处,他可以给你提供极高的情绪价值,似乎人生一切烦恼都可以抛到脑后。
从前,宋慈和就是觉得和他在一起特别有安全感,和自己性格互补,所以,心甘情愿的和他交往了7年。
如果你细细品味,就会发现,他的一言一行中,并没有很多真心,他永远那样不疾不徐,不焦不躁,像花瓶里的假花一样,鲜艳夺目,但是细看一下,就会瞬间失去欣赏的兴趣。
现在再看沈牧年,还是和从前那样,四平八稳。
可惜,他这些儒雅的背后,竟藏着那么多不可告人,见不得人的龌蹉目的。
和沈君年对比起来,沈君年似乎更顺眼一点。
他尖酸刻薄,疯批霸道,从不掩饰自己,想做什么就去做,想得到什么就去抢。
仿佛他就是这个世间的主宰者。
大家都说他是魔鬼,可是,沈君年那个魔鬼似乎比这个披着羊皮的饿狼可爱多了。
怎么又想起沈君年了呢?沈君年也是个见死不救的,也好不到哪里去!
总之,这沈家兄弟都不是省油的灯!!!!
宋慈和收回自己的思绪,平复了一下心情,对沈牧年说:“谢谢你~~”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沈牧年推开门要出去的时候,忽然停住脚步,转身问她。
“时……微微。”宋慈和小声说。
小说《沦陷!重逢后疯批大佬把她宠成心尖尖》 第12章 住进了沈牧年的酒店(1776字) 试读结束。
《男友私生女闹婚后,我悔婚了》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很好,我比较喜欢现代言情类的书,所以看起来很上瘾。文章逻辑性也是很强的,不是一般的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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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这本《无情依旧春》的格局特别是里面的情义,友情,爱情,亲情,让人潸然泪下,喜欢风凌的霸气,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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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风大大的每一本书,代入感很强,《闺蜜抢我老公,我却乐坏了》人物描写很细腻,没有啥废话,情节扣人心弦跌宕起伏,很自然的带入,有种传奇,霸气侧漏的气氛,很真实,作者文笔真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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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不错《爱恨两茫茫》这本书,作者大火自己的想象力,通过文笔的描写使美食具体化,文笔非常不错,我认为写的也非常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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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推荐《盼她以身殉夫,她芙蓉楼里宴宾客》这本书,本人特别喜欢这本书,从前看的那些连套路都是一样的,甚至有些文章思维紊乱文笔极。差本来我都打算放弃古言逆袭了,但和煦的晚风文笔细腻,题材新颖,好在最终结局挺好。
和煦的晚风现代言情 连载中
沦陷!重逢后疯批大佬把她宠成心尖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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