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04 16:41:44 分类:现代言情 来源:酷爱 作者:锦绣灰 主角:陆白榆沈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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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眼神发亮,忙求他指点一二。
嫡母紧紧将尚在襁褓的陆皎月搂在怀中,不敢放松。
“桃花村建于山坳之中,地处千溪万脉交汇之处,本是极阴之地,却孕育了名为‘女阳’的异民。”道士一边说,一边摇头晃脑,仿佛在追忆桃花村的美景:“这桃花村女子居多,且都有着至阳之血,可中和**从母胎中带来的寒毒。”
父亲是远近闻名的博学之士,当然听过女阳一族的名号,只是为难道:“可这女阳族人从不与外界人来往,如何才能取得这至阳之血呢?”
“桃花谷中男子甚少,要延续血脉,她们每逢元宵节便会出山,混迹到城中,以寻求哺育下一代的机会。”
道士这话说得隐晦,父亲与嫡母对视一眼,了然地点头。
于是第二年元宵节后,陆府的偏院里,就多了一个艳若桃李的女子。
又过了一年,开春后偏院里桃花盛开,一阵春风吹过就从枝头打着旋儿落了满地。
女子产下了一对龙凤胎,哥哥名叫陆明玕,妹妹没有取名字,贱名白榆婢。
陆皎月被掳走的第三日,沈诩终于找到了应对之法,他带着人到了我的院里。
我是跟着陆皎月嫁来沈家的。
出嫁前,她是陆家嫡女,受尽宠爱;我是一个死了亲娘的外室之女,连族谱都上不了。
出嫁后,她是沈诩的正妻,与他恩爱两不疑;我是没有名分的媵妾,上不得台面。
从前娘亲总坐在院子里的桃树下,摸着我的发顶,和我说着故乡。
“桃花村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那里没有纷扰没有争斗。若是有心仪的男子愿意和我们回村,我们便同他结为夫妻,常居村子里与世隔绝;若是没有,便借种生子,和姐妹们一起抚育下一代。”
我含着饴糖,抬头透过绿叶疏影看着满天星辰,含糊不清地问道:“那为什么爹爹没有和娘亲一起住在桃花村里?”
“因为娘亲不是爹爹的妻子啊。”娘亲温柔低头看着我。
我读不懂娘亲眼里的哀怨与落寞,只记得她对我的殷殷叮嘱。
“易寻无价宝,难得有情郎。我的阿榆啊,不要同娘亲一样......”
如今我看着神色焦急,匆匆赶来的沈诩,不知怎的又想起了娘亲的话。
我放下手中绣活,看向他身后的疯癫老道,心中升腾起一阵厌恶。
沈诩上前握住我的手,急声道:“阿月被山胄人掳走,他们要一件东西才肯放人,阿榆,只有你能救她了。”
我?
本以为陆皎月被掳走,我的日子能松泛些,不必日日割肉放血。
但现如今看来,她人不在府中,倒也还是一样能磋磨我。
我抽出手,低眉顺眼道:“妾身身无长物,不知如何救。”
那老道不屑地看我,眼神上下打量,**又黏腻,像一只趴在崖壁上的蟾蜍。
“姑娘身上有女阳族人血脉,自然浑身都是宝。”
我下意识摩挲着手臂上横亘的疤痕。
我当然知道,身为女阳后人,我身上的血可祛寒症,但他话里有话,想必不只是为这个而来。
见我不应答,老道继续悠然道:“女阳人是异民,身上的第九节脊骨便是命脉所在。”
我心下骇然,脊背冒出冷汗来,浑身僵直地看向沈诩。
相传,女阳人的第九节脊骨莹白如玉,握之让人通体生暖,且有淡淡幽香,并非俗物。莽荒时期,更有人专门猎杀女阳人,活取脊骨,雕上精美纹饰进贡给王公贵族,一时间竟成为上流世家追捧的风潮。
“山胄人......要拿你的脊骨,换阿月平安。”
沈诩良知未泯,也知晓取人脊骨实属逆天之举,却为了爱妻不得不做。
“我不愿意。”
小说《夫君为救嫡姐剔了我的一截骨头》 2 试读结束。
感觉作者初静静可以写得让人很有感触,同时这故事情节条理清楚,有点接近生活,还很有节奏感,《被我妈当成背锅侠后,我死了》是一本不错的短篇言情类小说,就是希望更新可以快一点多一点!
初静静现代言情 已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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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好的,男女主唐书悦姜砚之的情感刻画都比较深入,至于好不好看?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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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会当天,体育生男友在酒店上下跑》这本书写的太好了!看来作者凡相皆妄是很用心在创作啊!文笔细腻,内容生动形象扣人心弦,结尾也结的很好!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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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君为救嫡姐剔了我的一截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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