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做解药?
反应过来之后,小幺黑色的火柴人线条立刻变成了红色:
【大人喜欢…大叔型的?这个叔叔看起来好像有三十岁了!】
嗯。司矜一边乖巧的看着洛临渊,一边用神识回:
年轻漂亮的没意思。
奶呼呼的,哪有社会精英,斯文败类的叔叔,叫起来好听?
小幺挠挠头:【大人,我听不懂,您能说的简单点吗?】
司矜:他骚,想撩。
小幺:【……】算了,大人开心就好,它不说话!
这时候,洛临渊终于稍稍坐正,静静打量起面前的少年。
很单纯,很干净。
尤其是那双透着风流的桃花眼,和那两颗尖尖的小虎牙。
将风韵和乖顺两种截然不同的气质完美的融合在一起。
风情万种,似乎天生就会勾魂。
洛临渊的心忍不住漏跳了一拍。
片刻后,拿起酒杯:
“荣幸之至。”
性.感的喉结上下翻动。
不一会儿,一杯酒就下了肚。
司矜满意的拍了拍手:
“叔叔好酒量,第一次来这儿吗?”
“嗯。”洛临渊放下酒杯,问:
“你呢?”
司矜大胆打量着面前的男人,最后,对上对方浅棕色的眼瞳。
单手撑头,嘟嘴,露出些难以言喻的委屈:
“我也是第一次来,被人骗来的,还被人下了药。”
“那我们的遭遇还真是相似。”洛临渊敲了敲桌上的空杯,意有所指:
“我也是在这儿等朋友,不过很不幸,我似乎,也被下了药。”
“啊?是吗?那真遗憾,我去给叔叔买点解药。”
司矜嘴角的笑意大了点,刚站起来,就被洛临渊大手一扯,跌坐回老男人身边的沙发上。
性感蛊惑的声音在头顶响起:
“一个大男人去买解药,面子不要了?”
司矜知道计划得逞了。
他不安分的在洛临渊怀里蹭了蹭。
桃花目微闪,款款深情。
单纯到了极点。
诱惑到了极致。
少年轻声开口:
“叔叔,我这不是为你考虑吗?两个大男人去买解药,更丢人啊。”
“或许,我们可以不买解药。”
洛临渊忽然低头,靠在司矜耳边。
低沉磁性的声音近在咫尺,疯狂敲击着大脑:
“去包厢,我给你做解药。”
司矜心底一阵酸麻,忍不住轻吸了一口气,“都听叔叔的。”
话音刚落,两人就互相“搀扶”着起来,一路撞开了一个空包厢的门。
门一关,洛临渊就迫不及待的把司矜按到了墙上,炽烈的吻随即落下。
司矜也不甘落后,反手一把将洛临渊按住。
房间内的气温急剧攀升。
到床边时,司矜用了一点神力把捂眼偷看的小幺锁进了小黑屋。
随后,一把将洛临渊甩下去,委婉又兴奋:
“你是我的第一个男朋友。”
洛临渊目不转睛的看着他,浅色的瞳孔晶亮,像极了暗夜里狩猎的狐狸:
“你也是我的第一个。”
司矜闻言,眼底的笑意又深了深。
他俯身,撑在洛临渊身上:
“您之前就没谈过恋爱吗?”
洛临渊回的一本正经:
“我有洁癖,看不上一般人,一直在等一个,能让我心跳的人。”
他承认,他在看见司矜的第一眼,就有种莫名的悸动。
这个人,好像在他记忆深处藏了很多年。
只等一朝见面,令他一见钟情。
砰!
砰砰!
面对对方格外认真的视线,司矜的心也忍不住跳了跳。
久违的心跳,五百年不曾有过。
这让司矜对于面前人又多了一点怜惜。
他低下头浅啄了一下洛临渊的嘴角,把声音放的又缓又柔:
“放心,我会温柔的。”
话落,便轻轻吻了下去。
片刻后,司矜震惊的发现他们的位置对调了。
洛临渊将他按下,把眼镜丢了,微扬的狐狸眼透着些狡黠。
“我觉得,这个位置才合适。”
小说《宿主太病娇,系统瑟瑟发抖》 第3章 试读结束。
《快穿以后,我遇见了大明太孙》的情节很生动让人有身临其境的感觉。人物塑造也十分出色。正本小说不会让人觉得枯燥二而乏味,给人一种新鲜感和期待感。这一点苦瓜炖雪梨大大做得很好,必须点赞关注。希望作者大大能继续努力,争取写的更好和出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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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人综合布线全面的感觉。喜欢这种让人思考的文章。作者汤卟哩啵啵以人性延伸至于文字显示,丝毫不感突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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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每天一传销,神明被我洗脑了》写的很好,每一个故事,每一个人物都像是在我们身边,很感人,一直追作者小小九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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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太监我怕谁》这本书是我第一次在手机上追着看的小说,这对于习惯快速阅读的我很不容易,故事的前期写的真的精彩,人物的刻画性格分明,我非常喜欢,,我会一直支持作者李天狼的,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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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抓住星星文笔非常好,特别是人物方面。人物情感也非常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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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喜欢《穿越以后,我在异世界里当散修》这本书中主角的性格,作者一孟黄粱的文笔也很好,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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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主太病娇,系统瑟瑟发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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