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当然清楚“百分百被空手接白刃的善良之剑”的潜在价值有多高,现在尚不清楚它的控制效果的生效范围,如果说能对炼气三重境的人生效的话,那至少就比“爆衣神功”厉害不少。
至少沐天邈本人是在这把剑上吃过亏的。
不过纵使它再厉害,也终究无法改变一个事实。
它是域外天魔的剑,只要拥有这把剑,就会沾染上域外天魔的嫌疑。
到时候因为贪图一把剑,成为了众矢之的,凭这把剑,能保得住小命么?
就好比那些号称天下无敌的神兵利器,譬如屠龙刀和倚天剑,明明都是神器,拥有它的人却总是死于非命,都是一样的道理。
龙套,往往死于天下无敌。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德不配位,反受其噬。
“走吧。”
沐天邈从王重云的尸体里搜出一块弟子令牌,作为击杀域外天魔的凭证揣在了兜里,随后踏步走出了殿门,身后的百里长歌也跟了上去。
…………
崇山峻岭,密林苍翠,坐落着一个名为藏剑山庄的武林宗门。
山庄的门前门庭若市,江湖豪侠,武林中人,纷纷踏青而来,携着大大小小的见面礼,依次被门童邀请进了山庄的大门。
“二位请留步。”
一对俊男靓女刚一踏门而入,走进院子内,就被一名藏剑山庄的男弟子拦住。
“二位,可有收到请帖和委托?”男弟子恭敬的抱拳以礼道。
沐天邈回答:“我虽无请帖和委托,但在武林公馆中听闻你家庄主于庄内摆酒设宴,邀请沧州武林中人,一同商讨对付域外天魔的除魔大计,我有一凭证……”
他伸手去摸兜里的令牌,还没来得及拿出手,就被男弟子给按住。
“失礼了,二位,我家庄主有令,没有委托和请帖,不得入内,还请二位返还吧,至于二位除魔卫道的心意,我家老爷心领了,车马路费,照数给二位报销便是。”
“等一下。”
长歌走上前,拿起宝剑吴潭龙子,递到了男弟子的手上。
“我听闻你家庄主喜好收集名剑,天下名剑谱排行第九的吴潭龙子,借给你家庄主一观,不知能不能入他老人家的法眼?”
男弟子手捧宝剑,如获至宝,两眼放光,赶忙点头答应道:“嗯,我知道了,二位稍等,我立即去通报。”
看着男弟子离去的背影,长歌双手叉腰,转头看向沐天邈,得意的笑道:
“我就知道,这藏剑山庄的金庄主嗜剑如命,但凡让他见识一下吴潭龙子的匣中三尺水,没理由不把我们奉为座上宾。”
沐天邈开玩笑道:“没想到你还有偶尔智商在线的时候。”
“什么叫偶尔,我智商一直很在线的好吗?懂不懂什么叫做庙算无遗策,要不是我还没死,大乾武庙里供奉的可就是本女侠了,明白吗?”
“确实确实。”沐天邈十分客气的恭维道,“当年三顾茅庐要请的是你,早打到赛博坦上七擒威震天去了。”
“呵呵,你知道就好。”
没等长歌得意太久,方才离去的男弟子此时已一脸失望的走了回来。
“两位客人,失礼了,庄主今天没兴趣品剑。”他将吴潭龙子送回了百里长歌的手里,又转头问了一句:“不过,我家庄主想问一句,阁下师承何派?可有宗门凭证?”
长歌想都没想,拿出用来证明身份的弟子令牌,扔了过去:“喏,让你家老爷自己看。”
男弟子接过令牌,急匆匆的走了。
过了一会儿,他又急匆匆的赶了回来,露出一脸殷勤的笑容,将令牌还了回去,盛情邀请道:
“二位贵客,里边请,上贵宾席。”
沐天邈这才带着长歌走了进去。
“嘿,真是怪哉,不是说这金闪闪嗜剑如命吗?怎么见了天下名剑谱排行第九的吴潭龙子,竟也不心动,反倒是你一亮出太白宗弟子的身份,就把咱们奉为座上宾了。”
他十分困惑的转头看向长歌。
“我听说这金闪闪虽然家财万贯,却不是个趋炎附势之人,广交豪杰,一掷千金也是江湖中人对他的美誉,怎么如今变得如此势利眼了,眼浊到只认权势不认剑了?”
“这有什么奇怪的。”
长歌反倒是异常平静。
“人总是会变的,兴许他家业做大了之后,人也变得势利起来,学会攀附权贵了呢?”
“人家金闪闪在江湖上的名号,也是自己走南闯北,闯了许多年才闯出来的,如今成家立业,生活平稳起来,怎么反倒变了性子呢?”
“这种事情谁说得准?”长歌半开玩笑的调侃道:“兴许是他被域外天魔夺舍了,性情大变了呗。”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沐天邈面露忧虑的摇了摇头:“但愿别一语成谶吧。”
踱步走进会场时,他心中已思绪万千。
倘若无巧不成书,金庄主真成了域外天魔,那他为何要摆酒设宴,邀请武林中人共商除魔大计呢?
报警抓自己,瞎胡闹么?
纵使思绪万千,沐天邈还是装作无事的走进了宴席大厅内。
在场的除了迎宾的藏剑山庄弟子外,一眼望去,武林人,江湖客,人山人海齐聚一堂,宾朋满座,无半桌虚席。
等客人悉数落座后,一名中年人走上台来,两鬓泛白,面容沧桑,五官如刀削斧凿般深邃,穿着一件金丝绣蟒袍,外披一件狐裘大氅,十根手指戴着金戒指,不是藏剑山庄的庄主金闪闪还能是谁?
“诸位英雄好汉,感谢百忙之中赏脸,来参加金某置办的酒宴,浊酒几壶,招待不周,希望大家不要见笑啊。”
金闪闪抱拳拱手,向台下的宾客们行礼。
“打扰一下各位饮酒的雅兴,金某人此行邀请各位英雄好汉,是为了商讨一件大事。”
“想必诸位来之前已略有耳闻,近些日子,沧州境内,有域外天魔横空出世,祸乱江湖,危害武林。”
“许多名门正派惨遭域外天魔的荼毒,落得灭门的下场,倘若浩劫将至,小小藏剑山庄,又岂能独存?”
“我金某人早年间行走江湖,虽未求得大富大贵,但也攒下了一点家底,谁若能诛灭域外天魔,金银珠宝,任君笑纳。”
说完,金闪闪招了招手,十几个藏剑山庄的弟子便挑着扁担和箱子走上台来。
箱子一落地,便发出沉闷的响声,打开一看,琳琅满目,金光灿灿,不是黄金就是贵重珠宝,珍珠玛瑙,玉器首饰,应有尽有。
“诸位若是能将域外天魔的人头,尸骨,或是贴身物件,又或者其他凭证带上来,便能换走这些箱子里的珠宝,当然,能换多少,还得分具体情况。”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金闪闪话音刚落,就有一白胡子僧人拄着禅杖走上前来。
“阿弥陀佛,老衲法号净蝉,乃是梵雷寺的方丈,乘坐马车路过沧州境内,偶遇一域外天魔,竟当街行凶伤人,老衲念在出家人以慈悲为怀,便降服了他,谁知他毫无悔改之意,挟持人质威胁老衲,正所谓我佛如来一怒也难免作狮子吼,老衲破了杀戒,含泪将天魔送往西天极乐,将其尸骨以丹火炼化,炼得一颗舍利子。”
讲话完毕,净蝉僧人从袈裟的袖子里掏出一颗白色的骨舍利出来。
台下的看客们纷纷站起,投去好奇的目光。
“和尚,你说这是域外天魔的舍利,有何凭证?”
“就是就是,总不至于随便烧了具尸体,就能拿到台上换取金银珠宝吧?”
江湖客们跟着起哄,净蝉僧人笑而不语,轻轻捋顺了白色的长胡须。
“各位若是不信,不妨上台来一试,我这骨舍利,出自天魔尸骨,自有奇妙之处,其中并无半点法力,却能飞起伤人。”
“哦?”金闪闪来了兴致,走上前去,“就让我来试试吧,如何?”
“善。”净蝉僧人点头,“金施主不妨出手攻击老衲一次,无需太用力,意思一下就行,这骨舍利自然会予以反击。”
小说《完蛋,我的周围全是域外天魔》 第17章 试读结束。
《快穿以后,我遇见了大明太孙》的情节很生动让人有身临其境的感觉。人物塑造也十分出色。正本小说不会让人觉得枯燥二而乏味,给人一种新鲜感和期待感。这一点苦瓜炖雪梨大大做得很好,必须点赞关注。希望作者大大能继续努力,争取写的更好和出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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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人综合布线全面的感觉。喜欢这种让人思考的文章。作者汤卟哩啵啵以人性延伸至于文字显示,丝毫不感突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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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每天一传销,神明被我洗脑了》写的很好,每一个故事,每一个人物都像是在我们身边,很感人,一直追作者小小九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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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太监我怕谁》这本书是我第一次在手机上追着看的小说,这对于习惯快速阅读的我很不容易,故事的前期写的真的精彩,人物的刻画性格分明,我非常喜欢,,我会一直支持作者李天狼的,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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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抓住星星文笔非常好,特别是人物方面。人物情感也非常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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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喜欢《穿越以后,我在异世界里当散修》这本书中主角的性格,作者一孟黄粱的文笔也很好,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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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蛋,我的周围全是域外天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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