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24 10:04:56 分类:都市职场 来源:酷爱 作者:烟花三月半 主角:沈晗林雪赵凯
第1章
我苦苦追求了白月光六年,为了让她有所谓的“安全感”
给她买豪车,买别墅。
可她却拿我的钱去供养她的男闺蜜。
两人住我的别墅,开我的车,花我的钱......
直到我被榨的分文不剩,两人彻底撕下了伪装。
她的男闺蜜拿着花瓶狠狠的砸向我的头,嘴里不断埋怨着,因为我才导致他们两不能在一起长相厮守。
白月光冷眼旁观,诉说着她对我的厌恶,跟我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感觉反胃。
我万万没想到,自己真金白银竟然养了两只白眼狼。
我的眼里没有泪水,只有鲜血。
我好后悔,如果我能早点看清两人的真面目,我一定要他们生不如死。
---------
沈晗睁开酸涩的双眸。
眼前的一男一女,让他猛地站起身来。
一双拳头紧握,手臂上的青筋暴起。
女人正是沈晗苦苦追求了六年的白月光,林雪。
她一身白色束腰长裙勾勒出她完全的曲线,脚上踩着一双高跟鞋。
一头乌黑的秀发盘起,精致的五官配上一双冰冷的眼眸,一副生人勿近的摸样。
身旁正是林雪的男闺蜜,赵凯。
一头黄毛引人注目。
黑色西装穿在身上也是人模狗样。
沈晗没想到自己死了竟然还能遇见这对狗男女。
刚要跟他们俩拼命,只听林雪冷声说道:“沈晗,阿凯正在创业,现在继续五十万的创业资金,你给阿凯拿五十万。”
那语气好似发号施令一般。
沈晗一怔,这话太过耳熟。
他缓缓看向一旁的日历。
2018年8月16日。
自己这是重生了?
这一天是他和林雪订婚前夕。
也是那对狗男女从自己要钱创业那天!
前世林雪甚至撂下话,只要自己给赵凯拿五十万,她就同意跟自己结婚。
身为林雪的舔狗,沈晗一心想娶林雪。
对于林雪提的要求,他想都没想就同意了。
当场拿出一百万给赵凯创业。
可这两个畜生却丝毫不念自己的恩情,仗着自己对林雪的爱和信任,两人不断盗取公司财产。
直到公司破产,父母每日以泪洗面。
自己蠢怨不得别人,可他们两个千不该万不该动自己父母。
他到现在都忘不了赵凯的嘴脸:“你爹根本不是自杀,是我亲手把他推下去山的。”
“你老妈真是小心眼,听到林雪怀了我的孩子,竟然活活气死了。”
“我是眼睁睁看着她断气的,你竟然还以为她是猝死,真是蠢到家了......哈哈。”
沈晗心如刀绞。
父母给了他们能给自己的一切,可自己却不听他们的劝告,引狼入室,害了全家。
林雪嗓门突然拔高:“沈晗,我跟你说话那,你听见没有?”
赵凯这时阴阳怪气道:“你要是没钱就算了吧,我和雪儿再想别的办法。”
沈晗深吸一口气,努力平复了愤怒的情绪。
没想到老天爷竟然真的给了自己一次重生的机会。
既然如此,自己就陪他们俩好好玩玩。
这一次一定要让他们两个生不如死。
沈晗缓缓坐在了老板椅上,翘起二郎腿,点燃了一根华子。
嘴角带着一丝笑意:“五十万够吗?要不一百万吧。”
赵凯心中忍不住偷笑,这个沈晗,真是个**啊。
林雪双臂抱肩,嘴角微微上扬:“这还差不多。”
沈晗看向赵凯伸出手道:“手机拿来。”
“拿我手机干什么?”赵凯皱着眉头问道。
沈晗缓缓吐出一口眼圈:“我有个朋友是搞贷款的,我帮你贷一百万。”
林雪一变:“沈晗你什么意思?”
“要是贷款的话,我用得着来找你?”
“我是让你给阿凯拿五十万。”
沈晗眼神冷漠:“我凭什么给他拿五十万?”
林雪瞪着眼眸:“阿凯是我的闺蜜,正是创业需要钱的时候,你那么多钱帮帮他怎么了?”
沈晗被气的笑出了声:“我的钱是我自己辛苦赚来的,他是个什么东西?我凭什么帮他创业?”
他话锋一转,打量着赵凯道:“想要钱也可以,你去公司大门口,跪下给我叫爹,我就给你五十万。”
“你......”赵凯气的忍不住捂住了拳头。
林雪忍不住吼道:“沈晗,你太过分了,之前口口声声说爱我,现在我闺蜜遇到困难,你竟然袖手旁观?”
赵凯连忙拉住林雪,低声劝道:“好了小雪,不要生气,既然他不愿意帮忙,我们再想别的办法。”
一双眼眸怨毒的瞟向沈晗:“他们这些有钱人,最瞧不起我们这种穷人了。”
“不过我们人穷志不穷,想让我给他下跪,这辈子都别想。”
林雪一脸崇拜的看着赵凯,眼眸里尽是钦佩之色。
相比之下沈晗就是个只会靠父母的废物罢了,只会对自己摇尾乞怜。
再看看赵凯,这不卑不亢的气势。
什么叫骨气,这就叫骨气。
沈晗忍不住恶心,差点吐了出来。
好一个人穷志不穷,妈的一个小白脸只会靠女人吃饭,这话他也说得出口?
林雪这时不屑的瞥了沈晗一眼:“沈晗,看来你也没有说的那么爱我,明天的订婚宴还是算了吧。”
小说《白月光选择黄毛,我成全他们》 第1章 试读结束。
作者村下火夫写的《女神带娃上门,我觉醒神医系统!》非常不错,文笔又非常幽默,我很喜欢。
村下火夫都市职场 连载中
加油宿中云,写的很棒,人物池早周迟刻画的生动细腻,并且符合人物的背景
宿中云都市职场 已完结
我觉得《觉醒八零:余生他只爱自己》这本书特别好看,很新颖,文笔很好很有趣。ヾ(^▽^*)))
贺星捷都市职场 连载中
《一首嘉宾,在前女友婚礼意外走红》是我这些年看过的最棒的小说,不仅仅只是文笔,而是感情,我读的时候很容易就会带入自己的情感,它也是唯一一本让我觉得特别热血的小说,因为好到极致所以只能用好来形容,我的文笔不太好,总结:绝对是一本堪称完美的小说。
姜糖茶加枣都市职场 连载中
看书看的就是开心,《青云之红颜官途》这本书从头到尾都很不错,值得看。
香烟燃尽都市职场 连载中
《下山后,我惩治母亲闺蜜》的文章不够生动,细节描写有点少。故事本身还是不错的,继续努力吧!
十里春风都市职场 连载中
白月光选择黄毛,我成全他们
关注微信公众号:龙珠阅读
回复书名 阅读全文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