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09 09:33:04 分类:现代言情 来源:酷爱 作者:种一盆花 主角:林莺时陆九昭
第5章
男人身形矫健而沉稳如猎豹,粗粝的掌心稳稳地托住那支做工精致的琉璃玳瑁簪子,势如惊雷,手腕一转,锐利的簪尖刺向女人紧闭的双眸。
林莺时膝跳反射一般滚到相反的方向,还不忘整理自己大敞的衣襟,脱口而出:“王爷饶命,奴婢该死。”
她不该耍小心机,蓄意勾引陆九昭。
求饶之后,林莺时才敢抬眸打量眼前的男人,跟盛京城里那些白如敷粉的浪荡纨绔公子哥不一样,肤色接近于深麦色,面部线条利落而冷硬,黑眸冷厉,看人的时候带着狠,精巧华美的簪子被他握在手里,都染上了浓重的煞气。
比任何人都清楚,要是她不做点什么,这支簪子今天晚上会跟她融为一体。
“奴家里发了水灾,父母都死了,为了安葬父母......”
陆九昭比了个手势打断她的胡说八道:寻常的庄户人家能养出来你这样的冰肌玉骨?”
林莺时羞涩地用帕子遮掩着唇角:“王爷谬赞了,奴虽然出身卑微,可天生丽质,要不然也没有这个福分伺候您,夜深了,不如早些歇息?”
看着男人嫌弃地退后半步,林莺时心里有数了,她能从鸡鸣山驿站一路走到盛京,察言观色是最基本的。
她娇笑着吹灭房间里蜡烛,解开对襟大袖衫,只剩一层鲛纱里衣,白皙莹润的半个肩膀如明珠生晕。
“你......”
看着男人退到门口的男人,林莺时在心里把浙江知府张德的祖宗十八辈都夸了一遍,她的衣服都是张德准备的,男人最懂男人,她身上的里衣还有贴身的合欢襟都是用名贵的蛟珠沙制成,这种纱出了名的薄,透,就算是围了十层,都能看到后腰处的红痣,别说她只穿了两层。
所以,她现在和赤身裸体唯一的区别就是......
就是没有区别。
光衣带解尽可不行,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是娼妓呢,她要内外兼修,显露自己内在的才华。
林莺时莲步轻移,风情万种地走到蒋九昭跟前:“王爷,奴的父亲是私塾先生,奴也略通文墨,新做了一首诗,还请王爷指教。”
室内的光影晦暗,林莺时却能清晰感受到男人身上的焦灼紧张,看来传言不虚,陆九昭对男女之事,真的是一窍不通。
这种本能的生理反应很生涩,她喜欢,比那些一上来就急吼吼的臭男人强太多了。
而且男人身上的味道也很好闻,是凌冽的冷香,像是置身于冰天雪地,肩上落了几片梅瓣。
“解带手已颤......”她将解了一半的衣带搭在男人指尖,声音蛊惑。
看着落荒而逃的男人,林莺时捂着肚子笑,这跟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
她不过就是念了几句艳诗,至于吗。
不像是叱咤风云的定北王,倒像是个情窦未开毛头小子。
表面上长得沉毅内敛,实际上很纯情,林莺时嘴角露出古怪的笑意。
翌日,她还没睡醒,脖子上就传来一阵凉意,她微微勾唇,测算了一下距离,精准地握住男人的手腕,轻轻地移开长剑。
声音里还带着晨起的沙哑,困沉沉强抬娇腕:“我娘常跟我说,最无情是帝王家,我还不当回事,可王爷昨日刚看过我的身子,今日就要我的命......”
陆九昭一头黑线:“本王没有看你,你脱衣服的时候,本王就转过头了。”他可不能平白担了这个莫须有的罪名。
“要是没看的话,你怎知我脱衣服了?”
小说《罪臣之女的上位日常》 第5章 试读结束。
本人很喜欢这种现代言情文,不虐不作,白莲少,打脸多。作者时时文笔细腻,错别字少。推荐推荐,更新快点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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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淡但不乏味,细水长流意犹未尽,《八零大院首长追妻火葬场》是很赞的一本书,人设都很喜欢,顾承安加油~写出更好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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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作者何安嘉可以写得让人很有感触,同时这故事情节条理清楚,有点接近生活,还很有节奏感,《重回八零不做营长心尖宠》是一本不错的短篇言情类小说,就是希望更新可以快一点多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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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道人很棒的文笔,没有长篇华丽辞藻的堆积,《穿书逃荒:小可怜爆改开国新皇》里的人物形象丰满,感情细腻,很符合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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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挂的我娶了霸道总裁前女友》这本书文笔一般,故事模糊,人物塑造还行,三星别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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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环环相扣,人物形象丰富,故事情节曲折,描写心理,文笔优美,全文富有新意,《一年没见的老公带回了怀孕小青梅》这本书是我目前以来看过的最优秀的一部,原本只是想来看看的,却不可自拔的爱上了这篇文,强烈推荐大家都可以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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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臣之女的上位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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