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17 14:29:15 分类:都市职场 来源:番茄小说 作者:清皓 主角:沈拾意宋子修
我和宋子修在一起三年了。
最初的时候,只是我在练习室里拉小提琴,他恰好路过,顺着琴声看到了我。
盛夏的风吹过窗边的树叶,梧桐街上零星的行人走过。
《玫瑰人生》的旋律随风飘进了少年的耳畔。
他转头望去,看到了在光下拉琴的我。
就像被点醒一样,一瞬间,我也看到了他。
乐曲在我们之间流淌,像是漫步在巴黎的咖啡馆街道,抬眼便邂逅了玫瑰。
我们的感情也像这首乐曲一样迅速升温,宋子修成为了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所以,当我听到那些传言时,我首先觉得不可能。
“哎哎哎,你们听说了吗?”
“沈拾意回国了。”
角落里一群穿着昂贵的女孩围坐在一起,叽叽喳喳地讨论着我,时不时传来一句又一句的议论。
“你们说,宋子修会选择沈拾意还是姜时安?”
“这还用选吗?沈拾意可是让宋哥心心念念了整整十年的人。我听说,他们可是青梅竹马,从小一起长大的呢!”
离我最近的女孩瞟了我一眼,毫不犹豫地冲着我翻了个白眼,拉着周围小姐妹的衣袖走了。
“姜时安还不知道自己被当成替身了呢,我觉得,过几天,大家就能听到宋哥把她甩了,去追求真爱的消息了。”
“姜时安算什么?沈拾意可是正经名门出身的大小姐……”
传言愈演愈烈,一发不可收拾。
我心神不宁,甚至在开门时都没有注意到外面有人。
练习室的门年久失修,外面的门把手一下子砸了下来,砸到了门外人的手背上。
尖锐的部分划开了一道深深的口子,温热的血液瞬间涌出。
从那以后,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
我真正见到了沈拾意。
她和我长得有几分相似,尤其是侧脸。
恰巧的是,我们都是小提琴手。
甚至是在个人习惯上,我们都非常相似。
宋子修总是喜欢抱着我,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叫我阿时。
当时我总觉得,他和哥哥他们都不一样,他们都叫我安安。
但只有在宋子修这里,我才是独一无二的。
原来他喊的一直都是阿拾,而不是阿时啊。
小说《男友为了青梅,打断我的手》 第3章 试读结束。
这本小说《打脸说谎精保姆女儿》非常好看,文笔精彩,心理独白也非常搞笑,之前看过一次,这是第二回重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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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在的我觉得《舔狗的逆袭:京圈大佬一直暗恋我》这本书里头人物性格刻画得更加干净淳朴,有时代感,而且故事构架和更加贴近自然,虽然有一部分小缺点,但是整体是一部被低估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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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来说《重生八零:从读书开始报效祖国》还是不错的,刚开始很平淡,往后还是比较精彩的,有时候感动得想哭,有时候又非常搞笑,有耐心慢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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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为和白月光潜水,将我溺死在深海》这本小说挺好看的,层层递进,让人忍不住去看,内容也挺搞笑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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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推荐作者掌剑走天涯写的《都市卤味店:成为奶爸的营业日常》,这本小说很好看故事新颖,剧情紧凑足够吸引人,逻辑清晰顺畅,人物性格讨喜,男女主张杨萱萱感情线甜蜜腻到心里,偶尔虐虐有益身心健康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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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非常好看,表示作者老井的每一本书都好看!特别喜欢大大的文笔,情节构思都很精巧,写很细腻!墙裂推荐大大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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