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08 13:13:00 分类:现代言情 来源:酷爱 作者:九九 主角:高鹤林叶素夏晴
01
七十岁的丈夫去参加同学葬礼,回来之后每天早出晚归。
一个月后,他跟我提出了离婚。
因为那天他见到了初恋,对方十几年前就离婚了,到现在还孤身一人。
他说,以前没有能力和她在一起,给不了她想要的生活,现在条件允许了,他要去追求幸福,不让后半辈子遗憾。
那我呢?我这五十多年又算什么。
1
今天高鹤林罕见地没有出门,这一年他大小病不断,经常进出医院,因此体形消瘦了许多,就连头发都花白了。
一个月前,他刚出院没多久,就去参加了大学同学的葬礼,回来之后就经常一个人坐在书房里发呆。
后来,天不亮我就发现他出门了,晚上回来也都是半夜了。
他从年轻那会儿就看不上我,觉得和我说话是浪费时间,他的事情我也不太多问。
但为了他的身体着想,我还是提醒他,「年纪大了,多休息,不然生病住院还得我照顾你,儿女工作忙还让他们操心。」
他只是看着我冷笑着,良久回我一句,「你懂什么。」
之后我再没有管过他,每天晚上给他留出饭,但一口也没动过。
我觉得他是心情不好,毕竟都这个岁数了,同学也都相继去世,他自己也是经常住院,心里多多少少有些害怕了。
已经七十岁的他背脊依然挺拔,双手背后,站在窗前,一如当年我第一次在山顶见到的模样。
我喊他过来吃早饭。
相对而坐,没有话语。
我们的相处模式五十几年来一直是这样。
他向来不愿和我多说话,因为他觉得和我没有共同语言,我不了解他的浪漫,他也觉得我说出来的话又糙又蠢。
「素素,我们离婚吧!」
我正在吃鸡蛋的时候,他猝不及防地开口,我差点被鸡蛋噎死。
2
我怔愣地看着他,不明白这是为什么?
明明前段时间还在说要等孙子中考结束,一家人出去旅游。
他还说要带我出去买几件衣服,我嫌旅游贵,不想去,他还说我老土,这个年纪就应该享受,这怎么就要离婚了?
「你说什么胡话,赶紧吃饭,一会儿我还要洗衣服,今天阳光好......」
我话还没说完,就被他打断,「叶素,我说的是真的,我现在七十了,还能活几年,我不想再浪费时间了,我要追求自己的幸福。」
浪费时间?
我们这五十几年是在浪费时间。
「半辈子你都过来了,现在觉得浪费时间了?」我尽量情绪平稳地开口。
高鹤林看了我一眼,似乎很不情愿地开始解释。
原来那天同学的葬礼上,他遇到了高中时期的初恋。
初恋十几年丈夫就去世了,现在一直单身,还无儿无女。
「所以,你觉得她过得不好,就把我的家给她?」
我很想像他一样云淡风轻的,但是一开口就控制不住怒意。
高鹤林摇摇头,「家里的一切都是你的,她也看不上这些粗俗的东西,以前没有条件和能力给她想要的生活,现在我只想为自己活一次。」
粗俗的东西。
他口中粗俗的东西,为他养活了两个孩子。
粗俗的东西营造了现在的家。
也许他说的粗俗不是别的,而是我。
我不知道要说什么,只是深深地看他一眼,低头继续吃饭。
不知道为什么,今天的早饭好像有些难以下咽。
简单地吃了两口,见他也没有要继续吃的打算,就都收拾下去了。
今天的阳光很好,我洗了衣服,浇了花,还晒了被子。
一整天我都在忙碌。
高鹤林都待在书房里。
在他的认知里,他的手是用来拿笔的,不是干活的。
所以从十九岁我嫁给他开始,不管是家里的活,还是地里的活,亦或者是外出打工都是我。
晚上孩子们罕见地都回来吃饭了。
因为并没有提前通知我,所以我有些手忙脚乱。
客厅里坐着七口人等着吃饭,我一个人在厨房里忙碌。
女儿一家和儿子一家的口味还不同,每次他们回来我都要做不少于十道菜。
忙活了一个小时,我才做出四道菜。
客厅里女儿还在催着开饭,「妈,饭做了吗,都饿一天了,快点。」
吃饭的时候,儿子皱着眉头数落我,「这么多人就做这几个菜。」
我吃着碗里的饭,没有说话。
还是小孙子看见我手上烫红了一片。
女儿看了一眼我的手,说,「妈,你都做了大半辈子饭了,咋还能把手烫了。」
所以做饭就应该是我的技能。
我受伤了不会有人关心,只能说是我的技术退步了。
3
饭后,高鹤林就当着女儿一家三口还有儿子一家三口的面,再次提出要离婚。
我知道他不是开玩笑,但也没想到他会直接跟孩子们说。
儿子女儿都是我一手带大的,那时候高鹤林一年到头也不回几次家,孩子们对爸爸都比较陌生。
可今天的结果出乎我的意料,儿子女儿竟然都同意我们离婚。
甚至还劝我,「妈,你跟我爸在一起五十多年了,你霸占他这么久了,也该放他自由了。」
儿子也赞同地表示,「你们都这大岁数了,我爸这么多年的理想你也不懂,你们都没有共同语言,让我爸后半生快快乐乐的不好吗?」
我看着眼前我生养的儿女,一瞬间就好像不认识他们了。
我霸占高鹤林。
难道不是我们自愿结婚的吗?
他的理想,没有共同语言,这句话我听了半辈子。
我从来没有阻止过他的理想。
他有他的诗和远方,我就在他的背后,为他撑起家,抚养孩子长大。
到头来我错了吗?
他们还在极力地劝我,嘴巴一张一合的,我已经听不见他们在说什么了。
脑子很疼,很乱。
失望和愤怒如潮水一般,一波波朝我涌来。
我抓起茶杯,猛地朝对面的墙砸去,喊道:「我不离婚!一群狼心狗肺的东西,滚出去。」
高鹤林冷冷地看着我,好像对我失望至极,说了句「泼妇」,转身就进了书房。
女儿一家先离开的,儿子走的时候,语气极其不耐烦地说:「你就作吧,是不是这些年太享福了,让你忘了这个家里谁说了算?」
4
十六岁那年,村子里有个唯一的高中生,因为他家是贫困家庭,父母都有些残疾,我爸是当时的村长,就让家家户户多帮帮他家。
那时候的高鹤林比较瘦弱,但就有股子冲劲。
每天天不亮就出门,要走二十里山路去镇上上学,我看他可怜,就开始骑着二八大杠每天接送他上下学。
渐渐地我们关系拉近了,我也对他有了喜欢。
可后来他高考落榜,一蹶不振,不再看书,整天就是下地干活。
我心疼他,不但帮着他干活,还鼓励他。
可是复读哪有那么容易,主要还是没钱。
在那个年代,家里少个人干活,还要花钱读书,也真是要命的事。
后来有媒人撮合,说我能干活,又是村长闺女,他娶了我不亏。
就这样他家需要一个能干活挣钱的人,而我看上了他这个人,两人就这样结婚了。
那时候我真心疼他,从小他就在读书,没干过庄稼活,我就一人包揽,从不让他出力气,他只需要好好备考。
后来他也不负众望考上了。
他上大学走的时候,我已经怀孕六个月。
每天家里地里的活都是我一个人。
生孩子的时候,他没回来,他父母去世,他回来住了一晚就离开了。
放羊的时候被邻居偷了羊,我在和邻居打仗要羊的时候他不在,过后他知道了,还跟我大吵一架,说我丢人现眼,几只羊而已。
按人头分地的时候,他在家里好不容易出来了,却看着明明属于我们的地被别人抢走,他不作为。
我上前跟那些人理论,他却把我拉回家,说一块地而已,他们要就给他们。
可他不知道,几只羊,一块地,是他一年的学费。
他自命清高,我和孩子在家都吃不饱饭。
他大学毕业,成功留校。
后来单位分了房子,我和孩子才被接到城里。
再后来看着他从大学老师一路到了大学教授,生活条件也变得越来越好,可我和他却没有变。
他依旧是看不上我,觉得我各方面都粗鄙不堪。
他和我说的最多的话就是和我没有共同语言,要不是当年家里离不开人,他是不会和我结婚的。
我只是笑笑不说话。
我以为他就是发发牢骚,毕竟我们已经生活了十几年了,孩子都十几岁了。
5
一向身体很好的我终于病倒了。
高鹤林从提出离婚,就开始和我分房睡了。
那天我躺在床上,全身很冷,就连骨头缝都是疼的。
我知道,应该是发烧了。
屋外我听见儿子女儿都在,卧室隔音很好,我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
但是能感觉出来他们很高兴。
我本来不想出去见到他们,奈何卧室里没有退烧药和止痛药,都在客厅的抽屉里。
我推门出来,发现客厅里不只有高鹤林和孩子们,还多了一个陌生的女人。
女人头发乌黑,用一支钻石发夹别在脑后,脸上画着精致的妆容,一袭淡紫色的旗袍,坐在那里和高鹤林说着话。
儿子在旁边削着水果,女儿陪着他们聊天。
我没有认出来此人,但我的出现却打破了他们温馨的画面。
他们父子三人看见我时,如出一辙的嫌弃。
反倒是女人站了起来,打量着我,优雅地开口:「你就是鹤林的妻子吧,我叫夏晴!」
我似乎忘记了要来干什么,就这样僵在原地。
夏晴。
这个名字我知道。
原来眼前这个女人就是高鹤林的初恋。
我没有说话,而是看着高鹤林。
「这是我不同意离婚,直接让人来家里了。」
高鹤林怒视着我,「你说话放尊重点。」
女儿也站起来了,「妈,你这么说话就过分了,夏姨和爸是老同学了,来我们家怎么了?」
我站在客厅,也不知是气的还是生病,只觉得全身如同坠入冰窖,冷到极点。
夏晴扫了我一眼,对高鹤林说:「你妻子太凶了,我还是租个房吧!」
高鹤林狠狠地瞪我一眼。
儿子却是一脸讨好地对夏晴说:「夏姨,房子是我爸的,我妈说了不算,你就安心住着。」
我看着这个从小最依赖我的儿子,说长大后会好好孝顺我的好儿子,心就像针扎的一样疼,眼泪止不住地流。
这一生我最爱最重要的三个人却都在护着别的女人,而我就像是一个外人。
「滚出去!」
我上前拎起夏晴带来的东西,就往门外扔。
只要是不属于我家里的,都扔出去。
高鹤林瞪着我,呵斥着:「叶素,你发什么疯?回屋去,别跑出来丢人。」
我红着眼睛,指着夏晴,「她住进别人家里,直接当老三,她就要脸?」
我上前扯着夏晴的胳膊,用我认为最直接的方式来守住尊严和家庭。
「出去,滚出我家,滚!」
高鹤林挡在夏晴面前,狠狠推了我一把,「该滚的人是你,房子是我的,我想让谁住,谁就能住!」
我被他推倒,头磕在桌角,血流了出来。
我安静地看着他,起身,抬起手,甩了他一巴掌。
小说《70岁老伴要离婚娶初恋后》 01 试读结束。
感觉作者初静静可以写得让人很有感触,同时这故事情节条理清楚,有点接近生活,还很有节奏感,《被我妈当成背锅侠后,我死了》是一本不错的短篇言情类小说,就是希望更新可以快一点多一点!
初静静现代言情 已完结
非常喜欢《沈倚霜傅墨卿》这本书,刚看书名的时候本来以为是那种千篇一律的校园文,但看了以后才发现作者沈倚霜的独具匠心,情节很好,构思也很独特、新颖,支持作者,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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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会当天,体育生男友在酒店上下跑》这本书写的太好了!看来作者凡相皆妄是很用心在创作啊!文笔细腻,内容生动形象扣人心弦,结尾也结的很好!值得一看!
凡相皆妄现代言情 已完结
70岁老伴要离婚娶初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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