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枫也不是故意让陛下光着的,确实是捡到他的时候,他的战袍已经被捅成了破烂。
奴隶都穷,她丹枫统共也才两套衣服换着穿,哪里有多余的衣服给他?
所以陛下自从被救,都是打赤膊。
不止她见过完整龙体,医馆上上下下,就连煮药的阿花都见过陛下那堪称完美的龙体。
“之前哥哥睡着,穿着衣服换药也不方便,**这就给哥哥拿来。”
她说着,打开衣柜,扑面而来的尘埃带着淡淡栀子香的味道。
几张准备了很久的喜字窗花好好生生放在柜子里,**叠着两套干干净净的常服。那是她准备成婚穿的衣服,好不容易攒了一年的钱买的。
这个时间点,她正在准备欢欢喜喜做新娘子的。
可是……可是……丹枫闭目,失落已久的回忆袭来,她还是忍不住鼻酸。
她把那套用栀子干花熏得香香的男子常服拿了出来,反正婚是成不了了,这衣服也必须发挥一点它的价值。
于是她红着眼睛捧到陛**前,“哥,**帮你换了吧。”
她没有注意到,谢淮一直在观察着她的神情。
丹枫心头有事,换衣时也没太过注意。等注意到的时候,是听到陛下在喘。
她这时才发现自己在帮他提裤子,“是放左边还是右边?”
他红着眼尾,上挑的桃花眼瞥向一边,咬着牙道,“左边。”
丹枫不自觉笑了一下,“呵。”
“你笑什么?”
“左边我特意开了一个洞,挺宽大的。”
谢淮:“……”
丹枫又取了房里存着的一些馍馍、糕点,这些都是耐储存的,也是准备着成婚宴请用。她和那个人都是仆役,请也只请一些府里的丫鬟奴仆,大家开开心心聚起来吃一顿饭。
现在都不用了。
陛下有个好处,就是不挑嘴。她喂什么,他吃什么,就是嘴巴自身特别金尊玉贵,吃的时候咳了好几下,喝了两壶水。
喂好食后,她就戴好了蓑笠、披好了雨衣,准备出门。
“你去哪里?”谢淮问道。
“上工。”
“哥,我在这府中替人养花。”
“每天要给整个府邸的花草施肥浇水,才能给口饭吃。”
丹枫枫贴心地把尿壶拿了出来。
“你刚才喝水喝多了,要是想嘘嘘,就大声喊我,我在花田就能听到。”
床上的人一滞,空气里只听得到陛下的抽气声。
丹枫不是傻子,她当然明白陛下的羞耻心,她心头一紧,干脆装傻听不到。
“不用,你回来我再解决。”过了好半天,谢淮才克服那股羞耻感。
丹枫不由多看了陛下一眼。
刚刚喝了两大壶水啊,是她肯定就憋不住了,这人还能憋一天。
天赋异禀,庄贵妃吃太好了。
……………………
丹枫打开门之前,谢淮问了最后一个问题,“**,从昨天起,你还没告诉我,我俩的名字。”
那嗓音又哑又冷,尾音上翘,仿佛带着一丝调侃的钩子。
丹枫回过头来,看到的却是一双艳阳一般干净的眼睛,她怀疑自己听错了那语气。
她起唇,本想回答——“丹枫。”
可她忽然察觉不对,这个时间段她还不叫丹枫。
丹枫是韦昭仪原来的婢子丹枫死后,她继承的名字。
奴隶是没有自己名字的,就像小猫小狗一样,主人想怎么叫就怎么叫。
二花、九斤、翠兰、丹枫……自她被人牙子卖到韦府来,已经换了不知道多少名字了。
而这个时期,她的名字叫狗儿。
她现在肯定是不能叫狗儿的,她叫了二狗,难道陛下要叫大狗?
她可不想陛下恢复记忆后掐死她,她想要陛下报恩,不想要他报仇。
她认真想了想,难得垂下因过瘦而显得过大的眸子,“我叫小荷。”
她的手捏着裤腿,捏得手心全是汗。
那荷花啊,长在淤泥里,却生得粉嫩嫩、白生生的。不像她,生在淤泥里,长在淤泥里,爬出来的时候也带着满身淤泥,从来没有干净的时候。
“我叫小荷,荷花的荷。”
她鼓起勇气又重复了一遍,这是她两辈子以来,第一个不是奴隶的名字。
她自己给自己取的名字!
“你叫阿松,松柏的松。”
门缓缓阖上,一同阖上的还有谢淮脸上的伪装,他眉目幽深,朝门口玩味一笑,“小荷,阿松,好**又在玩什么游戏?”
小姑娘说的他一个字都不信,哪家的婢女会在屋中留下男人的衣物?
而且他敢肯定,这衣物不属于他,而是属于另一个男人。
他隐隐约约在脑海中勾勒出真相,他与她不是兄妹,而是情人或者夫妻。而眼前的少女,在来到这个府邸后,另寻新人、琵琶别抱。
见那男人的衣物都放到她房里了,怕是两人早就给他头上种上青青草原。
他来寻她,正巧失了忆,她便哄骗他成为兄妹,正好成全了她和那位奸夫。
他额头冒汗,咬牙慢慢运起内力,尝试调息。
就算失了记忆,可他本能地没忘了自己的一身功夫,气入丹田、运转周天。渐渐的,他的手指开始小幅度颤动。
他睁开眼又慢慢闭上,他必须尽快恢复。
虽然方才的猜想只是一种揣测,虽然他也对小姑娘没有任何感情,但——
他不允许自己像个残废一样眼睁睁看着奸夫登堂入室。
小说《被逼苟命,绝色婢女被陛下盯上了》 第4章 试读结束。
很好看的一本书,故事跌岩起伏,真的不错,看过2遍,有点长,我喜欢《穿七零,斗极品,改嫁随军生三宝》这本书的人物性格,男女主苏樱陆东升的性格也很个性吸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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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歌的文笔挺好的没的说,然后《穿成极品长嫂,别人逃荒我作妖》的剧情层层递进,展现了一个有血有肉的阴行江湖,是一本让你看完还会回想感慨好久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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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逼苟命,绝色婢女被陛下盯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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